「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通過!產品全生命週期納管、導入循環標誌,台灣循環經濟迎來哪些改變?
台灣推動循環經濟重要歷史時刻!立法院2日三讀修正通過《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部分條文,並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環境部表示,台灣過去以「末端處置」為主的廢棄物管理模式,未來將逐步轉向以「源頭減量、資源循環」為核心的循環經濟思維,促進廢棄物轉型為可再利用資源,強化循環產業鏈發展,提升資源使用效率與產業韌性。
循環台灣基金會董事長黃育徵也在臉書發文表示,《資源循環推動法》不只是新增一部法規,更代表台灣開始以資源循環作為治理核心。他也提出「循環三部曲」,期待透過好治理,讓更多創新好點子成為真正可落地的好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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