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旭能源計劃參與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二期的競標,針對「大彰化東北」風場提出環差變更,計劃改用大型風機,使風場總容量增加了75%,環保署表示風場規模是按照風機數量計算的,最大風機數量未變,故不需重新評估。 然而,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如計畫變更超過百分之十,須重新辦理環評。沃旭能源的環差變更引起憂慮,可能加劇海洋影響,業界主張需重新評估,因大型風機變更可能帶來噪音、生態及基礎設施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