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灣樺聯海事工程及荷蘭波斯卡利斯離岸工程合資成立的伯威海事工程董事蔡佳翰特別分享了台灣海事工程在離岸風電的發展機會。
台灣海事應抓住「維運期」發展機會
蔡佳翰表示,離岸風電建置主要可以分為四個時期:準備期、施工期、維運期及除役期。
以準備期來說,海事工程能參與的不多,以協助鑽探及地質探勘為主。但到了施工期,包括水下基礎的運輸及安裝,就會用到打樁船、運輸船等重型船機,此外在佈纜作業及輸出海纜安裝等也都是海事工程的範疇。
「但重型船機還是要靠國外支援。」他進一步解釋,台灣不是不能自己做,是因為台灣多為中小企業,且受到東北季風影響,真正能在外海施工的時間只有清明節過後到中秋節之間。因此,較難投入巨型設備,主要工程會與國外合作,使用國外的專業船隻及人員。
「不過維運期就不一樣了。」蔡佳翰表示,相較於施工期,維運期長達二十年,且需要的船隻設備門檻較低,也較符合經濟成本。因此他認為,台灣海事發展應該將主力在放在維運。
投入四個風場建置 台灣海事工程關鍵
目前,伯威海事投入台灣四個風場的建置,包括海能風場的水下基礎建置、CIP彰芳暨西島離岸風場的水下基礎運輸安裝、沃旭大彰化風場的工程輔助作業及WPD允能風場的水下基礎穩固作業。蔡佳翰補充,由於雲林地區地質較為鬆軟,因此需要挖泥船清理維護航道,確保航道深度,讓起重施工船能順利進出。另外,還需要拋石船穩定海床不被沖刷,穩固水下基礎。
「打樁一定要非常精準。」他解釋,基礎樁打下去的目的,是為了風機塔架的安裝,因此技術含量極高,必須又直又精準,安裝時才不會出現問題。
搶船隻搶人才 離岸風電未來的考驗
「四個風場,我們就投入了八艘船,動員船員六百人。」蔡佳翰分析,一艘重型船,一年最多做5 MW的裝置容量。今年台灣進入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公布2035年15GW的目標,並以每年1.5GW的持續開發下去。
光是1.5GW就需要三艘工作船,預估未來十年,將創造超過兩萬個就業機會。
然而,過去兩年疫情打亂了船隻的調度,未來船隻不足的問題會更為明顯。此外,大量船員的需求也需要解決。因此伯威海事積極投入人才的培育,與大學合作讓應屆畢業生上船訓練。
「這是我們送去荷蘭受訓的學生。」演講最後,蔡佳翰指著一張照片,他表示當時的學生已經順利進入伯威海事關聯企業工作。
他提醒,順應未來台灣風電的發展,人員的培育計畫一定要有,除了協助政府推動,企業應該與學校有更多建教合作,離岸風電國產化才能順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