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氣候治理,該如何分工及合作?
台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表示,行政院已核定2030年減碳目標與中央部會減量行動計畫,但地方政府並未實際參與決策過程。他認為,中央與地方應從過去的「委辦關係」轉向「合作夥伴」,共同商議淨零目標與執行策略,才能回應各地不同的產業結構與發展需求。
周桂田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地方政府財源增加,也應同步提升氣候治理量能,包括與大學合作培育專業人才,減輕基層負擔,避免過度依賴顧問公司造成施政碎片化。他也強調,淨零與氣候治理不只是環保局責任,各局處與地方議會都應共同參與,而中央也應提供相應的立法、預算與執行支持,補足地方「缺錢、缺人、缺資料」困境。
台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表示,中央與地方的氣候治理工作必須「委辦關係」轉向「合作夥伴」。圖片來源:陳嘉怡攝
台大公共事務研究所助理教授兼台大風險中心研究員李仲軒則指出,這份研究顯示縣市首長支持有助於帶動跨局處協作,建議地方透過淨零自治條例,明確氣候治理權責,並將淨零目標法制化為長期施政方向。
李仲軒也提到,目前僅少數縣市建置公開氣候資料庫,地方政府即使掌握整體用電概況,仍難取得高壓用戶等細部資料,因此呼籲中央整合跨部會與國營事業資料,建立全國性氣候與能源數據平台,並細化至縣市層級,讓地方能透過公開透明的數據掌握城市淨零進展。
此外,由中央部會、地方政府與國營事業永續長共同組成的「永續長聯盟」,也被視為中央與地方協作的重要平台。李仲軒認為,該機制有助於提升地方首長對淨零政策的參與與理解,進一步強化地方治理能力。
高雄率先將「碳預算」納入自治條例
「要有淨零城市,才會有淨零國家。」政治大學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主任周麗芳表示,因為城市約占全球70%的碳排放,中央的淨零政策能否真正落實到地方治理,並進一步轉化為城市行動與公民參與,將是台灣能否達成淨零目標的關鍵。
周麗芳進一步指出,國際上許多城市已將「碳預算」作為管理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工具,而高雄市則是全台首個將碳預算納入地方自治條例的城市。她解釋,碳預算是指城市在特定期間內,為溫室氣體減量設定明確總量目標,例如高雄市已訂定2025至2026年的碳預算總量為5093萬噸,意味著全市在這段期間內的排放量必須控制在此數值以下,並以2050淨零為最終目標。
周麗芳也強調,「氣候危機就是健康危機」,政府應建立「氣候連結健康」的跨域治理模式,讓氣候政策與醫療、公共衛生體系進一步整合。另也應在預算中明確匡列「氣候預算」,並結合國際高度重視的「氣候金融」概念,支撐中央與地方推動減碳與調適政策。她也主張,碳費收入應部分挹注醫療機構減碳與韌性建設,協助醫療體系提升能源效率與氣候應變能力,成為守護民眾健康的重要防線。
政治大學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主任周麗芳強調,要有淨零城市,才會有淨零國家。圖片來源:陳嘉怡攝
地方缺人、缺資料,如何解決氣候治理瓶頸?
台灣推動淨零轉型的關鍵,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常務理事賴偉傑指出,在於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能否真正「對接」。地方政府不應只是配合中央政策的執行者,更應成為減碳、調適與氣候治理的重要主體,因此中央與地方在國家減碳目標、產業政策、區域發展與資源分配等面向,都必須建立更一致的權責與配套機制。
賴偉傑強調,完整且多元的氣候數據與資料庫,是推動淨零治理的重要基礎。各縣市應建立一致且可互通的數據系統,並每年提出差距分析報告(gap report),作為碳管理、成效追蹤與政策調整的依據,同時也能成為推動「公正轉型」的重要支撐。
他提到,目前不少地方政府一方面高喊淨零與減碳,另一方面卻積極推動高耗能開發案,包括爭取半導體、AI產業與大型數據中心進駐,強調產業發展並非壞事,但相關開發案應同步納入低碳思維與增加減碳責任評估,才能真正落實低碳經濟轉型。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執行長吳碧霜則點出,目前地方政府仍面臨人力不足、氣候數據缺乏與跨局處整合困難等挑戰,而氣候調適涉及多領域,不應只由環保局承擔。中央應建立公平透明的碳費分配機制,支持地方培育氣候治理人才、建置在地氣候資料平台,並成立因地制宜的輔導團隊,強化公眾知情權、社區參與與跨域協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