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035年減量目標36%至40%,恐不符淨零路徑
NDC(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是各國依據《巴黎協定》向國際提出其溫室氣體減量承諾,每5年更新一次提高減碳目標。今年是2020年各國首次遞交NDC以來的第三輪更新(NDC 3.0),必須提出2035年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
環境部日前公布台灣的NDC 3.0草案,提出2030年、2035年相較基準年(2005年),分別減量26%至30% 、36%至40%的減碳目標。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表示,NDC 3.0 是台灣對外溝通氣候議題的重要政策文件,可向國際社會展現,台灣對氣候議題的重視不會受政治等外在因素減弱;對內則具有指標性作用,奠定台灣未來10年的重要轉型方向。
然而,台灣氣候行動網絡比對目前國際上已繳交的NDC內容,台灣有3大不合格。趙家緯直指,最嚴重的不及格,是減量目標不符合2050年淨零路徑。他們根據美國西北太平洋國家實驗室GCAM 整合性評估模型分析,台灣2035年減量目標必須提升至52%,才能符合淨零路徑。
第二項不及格是,未針對工業、能源等關鍵部門提出明確減量目標與策略。趙家緯指出,以能源轉型來看,草案並未明確揭示經濟部先前提出的「203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36%」目標,僅以「智慧共享的綠能戰略」等「形容詞」帶過,缺乏具體承諾。同樣地,產業減碳只提到「數位與綠色產業雙軸轉型」,卻未提出加速工業去碳化的具體措施,針對高碳排製造業更是隻字未提。
最後一項是治理機制,趙家緯表示,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屬於諮詢性質、非落實治理機制,NDC 3.0 必須針對落實《氣候變遷因應法》中跨部會協調機制,提出具體說明。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指出,2035年減量目標必須提升至52%,才能符合淨零路徑。圖片來源:陳嘉怡攝
NDC 3.0應包含碳定價調升、工業去碳化措施
碳定價是推動產業減碳的重要工具,新加坡於NDC中承諾在2026年將碳稅從目前每噸25新幣(約592元台幣)調升到45元新幣(約1065元台幣)。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建議,台灣的NDC也應該具體對2035年的碳定價提出調升承諾,加速推動產業減碳。
參考國際做法,英國NDC已明確規劃2026年前發布「工業去碳化策略」。不過,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葉品咸表示,台灣難減排產業卻仍存在「增碳投資」,例如中油四輕更新計畫與中鋼延長高爐壽命,恐成2035減碳目標障礙。他建議台灣的NDC 3.0草案應明確承諾製程脫煤、導入低碳燃料期程,並配套政策與經費,推動產業去碳化。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唐偉傑則提到,英國將多層級治理納入 NDC,承認核心城市在淨零行動的角色;尼泊爾將地方調適行動計畫直接寫入 NDC,要求地方依風險評估與社區參與落實在年度計畫中。相比之下,台灣的NDC 3.0草案缺乏地方政府、社區的多層級治理機制。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秘書長陳郁屏則指出,太陽光電是再生能源的重要一環,但近年遇到許多爭議逐漸失去民心。未來應結合國土計畫,發展更完善的空間規劃工具,兼顧土地價值、人文與地方治理的長遠發展。丹娜絲風災後,農業部與經濟部更應提出配套措施,強化再生能源提升氣候韌性的作用。
民間團體針對台灣的NDC 3.0草案提出5項建議。圖片來源:陳嘉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