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是什麼?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統計指出,冷卻設備的能源消耗占全球電力20%以上,而都市因空調等因素的升溫,會在2100年達到4°C,幾乎是平均全球暖化幅度的2倍,且按照目前增加趨勢,2050年冷卻設備容量預期將增加2倍,導致用電量增加一倍以上。
響應國際提出《全球冷卻行動承諾(Global Cooling Pledge)》,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運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五期特別預算5千萬元推出「冷卻行動示範運行補助計畫」,推動汰換高耗能空調設備、導入創新節能技術與智慧管理系統,藉此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用電與溫室氣體排放。
誰可以申請補助?
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包含醫院、學校、旅館、商業或辦公大樓、機關(構)、工廠(非屬碳費徵收對象)、農業相關設施。申請計畫每案最高補助 500 萬元,每個補助對象以申請一案為限,並須自行提出申請計畫書。
有哪些補助項目?
申請計畫補助需具備設備汰換或改善、引用創新技術或導入智慧化管理,有效達到節能效果及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且可為示範案例供應用推廣或為創新試驗計畫(需選擇至少 2 項 ( 含 ) 以上):
1、冰水主機(可搭配水泵、冷卻水塔)
2、儲冰系統(可包括儲冰槽)
3、空氣壓縮機
4、導入能源管理系統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EMS) (含排程、控制、遠端卸載)
5、使用高溫暖化潛勢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GWP) 冷媒 (Refrigerant) 之替代品或技術
6、其他創新技術(含節能設備)
有什麼補助條件?
環境部表示,申請案將由氣候署遴選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審查項目包括計畫的節能率、減碳量,以及降低尖峰時段用電量的能力。由於補助計畫目的在示範推廣,因此也會考量技術創新及示範推廣的可能。
申請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計畫應具備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效益、或抑低尖峰用電
2、申請計畫項目未獲其他補助。
3、申請單位需於申請計畫執行完畢後,連續三年辦理下列事項:
(1) 進行組織溫室氣體盤查(需檢附盤查清冊,盤查範疇一、二,不需查驗)
(2) 提出節能成效報告(包括每季用電分析、全年操作維護成本)
其他加分條件:
1、申請補助內容搭配導入能源管理系統,得優先予以補助
2、申請單位若已完成組織溫室氣體盤查作業(無須查驗),得優先予以補助
如何申請?
由補助對象提出申請計畫,採競爭審查制。申請期間自2025年7月31日止。有意申請者可至氣候變遷署補助公告專區下載相關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