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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汰換補助懶人包》補助上限50萬元!補助的節能產品有哪些?哪些行業可申請?

4月電價拍板調漲,想省荷包看過來!6類「設備汰換補助」,最高可拿50萬...哪些可申請、資格一次看
撰文: 黃明惠 整理     分類:ESG快訊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4-03-22

電價審議會週五(3/22)下午登場,拍板4月電價漲幅平均為11%。住宅330度以下、小商店700度以下電價調幅3%,住宅331到700度、小商店701到1500度電價調幅5%;住宅701到1000度、小商店1501到3,000度則調漲7%,而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小商店3,001度以上調漲10%。

民眾憂心荷包縮水,而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推出「設備汰換補助」自今年2月1日開始,一直到12月31日,只要符合資格行業,就能獲得6大類電器的節能汰換補助,每一申請單位最高可達到50萬元。《今周刊》整理相關懶人包,提供讀者參考。

 

因應商業服務業多元業態需求,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今年擴大補助品項,除既有的照明燈具及空調,也增加瓦斯爐、電冰箱及冷凍櫃,以及旅宿業常用的大型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等設備,補助原則為購置金額的50%,每一業者可申請補助上限50萬元,且每種品項另設有補助上限。

 

符合能源效率分級為一級的新品、獲節能標章效期內新品,才能申請補助,空調每台額定冷氣能力每瓩補助上限2500元、電冰箱補助上限3000元,瓦斯爐上限2000元、照明燈具每具500元、冷凍櫃每台上限8000元,熱泵熱水器每台額定加熱能力每瓩5000元。

 

設備汰換補助電價

 

Q:必須汰換舊機且購買新產品才能申請補助嗎?
 

A:沒錯,本次補助是鼓勵店家將營業場所耗能的老舊能源設備更換為節能產品。

 

Q:補助的節能產品有哪些?

 

A:補助包含「空調」、「電冰箱」、「瓦斯爐」、「照明燈具」、「熱水器」及「冷凍櫃(箱)」等六種產品,並以新品為限:

 

「能源效率標示」為一級之新品、獲「節能標章」效期內新品,每單項設備補助含稅購置金額50%,但不得超過各項目之補助上限,且每一申請單位以50萬元為限,但在額度下可分次申請。

 

包括「空調」每台以其額定冷氣能力,每瓩(kW)2,500元為補助上限,如購買一台10kW空調花費55,000元,可補助25,000元;「電冰箱」每台補助上限3,000元,如購買一台6,000元電冰箱,可補助3,000元。

 

購買「瓦斯爐(燃氣台爐)」,如購買一台4,000元瓦斯爐,可補助2,000元;「照明燈具」限定7類燈具,每具補助上限500元(不補助單獨購買的LED燈泡)。

 

「冷凍櫃」每台補助上限8,000元;「熱水器(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每台以額定加熱能力,每瓩(kW)5,000元為補助上限,如購買一台10kW熱水器,花費120,000元,可補助50,000元。

 

設備汰換補助電價

 

 

Q:什麼時候可以開始申請補助?

 

A:本補助受理申請從113年2月1日開始至113年12月31日止,若經費用罄可能提前停止受理,敬請儘早提出申請。

 

Q:產品的購買期間是否有限制?如何認定?

 

A:產品的購買期間需在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以發票開立日期為認定依據。

 

Q:一般瓦斯熱水器或貯備型熱水器也可以申請設備汰換補助?

A:不行。


本次補助僅限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係因考量商業服務業使用大宗為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且一般瓦斯熱水器以家用為主、而即熱式電熱水器或儲備式電熱器之汰換節電效益均不高,因此,規劃汰換以熱泵電熱水器為主。

 

Q:是否能同時申請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

 

A:可以。


本補助係依據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要點辦理,由經濟部石油基金編列預算;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係依據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辦理,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本補助與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並無牴觸,因此可同時辦理。

 

詳情可參考「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補助」官網>>請點此

 

設備汰換補助電價

 

哪些行業可申請?

 

本次設備汰換補助受理時間為113年2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經濟部得視經費支應情形提前公告停止受理,因此有意申請的業主最好儘早把握機會。

 

至於申請資格方面,必須符合以下三者其一即可:

1.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且其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符合附件一,包括(G)批發及零售業、(H)運輸及倉儲業、(I)住宿及餐飲業、(J)出版、影音及資通業、(K)金融及保險業、(L)不動產業、(M)技術服務業、(N)支援服務業、(O)公共行政及國防、(P)教育業、(Q)醫療保健、(R)藝術娛樂及休閒、(S)其他服務業。

 


2.符合附件二所列之事業類型,且已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登記或立案證書(明)等相關文件,包括醫事機構、托嬰中心、長照機構、早療機構、老人機構、兒少機構、身心障礙機構、演藝團體、短期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教保機構、學校、民宿、駕訓班、政府機關、執業事務所。

 


3.其他經濟部認定之情形。


另外還有3大前提,「申請單位須為非歇業或解散」、「改善場域除取得有效觀光工廠標章者外,不得為製造工廠」、「補助項目未獲本要點或其他政府之補助」,但在補助項目不重複的情形下,可同時申請設備汰換與「系統節能專案補助」。

 

設備汰換補助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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