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宣布,將為「損失與損害」基金提供1億美元,歐盟也跟進表示,將提供2.46億美元,其他做出顯著承諾的國家包括德國,承諾提供 1 億美元;英國為該基金承諾提供 5100萬美元(4,000 萬英鎊;為其他安排提供 2,000 萬英鎊);日本提供 1,000 萬美元;美國提供 1,750 萬美元。不過,目前額度仍遠低於開發中國家所說的1千億美元需求。
COP28訂於11月30日至12月12日在杜拜舉行,地點選在波斯灣沿岸的杜拜世博城(Expo City Dubai),這次的規模是去年COP27的2倍,有望刷新歷屆COP人數紀錄。超過140位國家與政府領導人將在12月1日和2日發表談話,由英國國王查爾斯三世(King Charles III)正式拉開序幕。
今周刊將親赴杜拜,為讀者帶來第一手報導,完整內容全收錄於【COP28現場直擊專題報導】專區
損失與損害基金是什麼(The Loss & Damage Fund)?
去年COP27,各國達成設置「損失與損害基金」的共識,成立「過渡委員會」,提供資金給受嚴重氣候變遷衝擊(如極端洪災或持續乾旱)的發展中國家,協助這些國家強化調適氣候變遷的能力,同時有餘裕推動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資金額度、來源、管理方式、接收資金條件等具體規範,並列入今年COP28討論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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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91年的氣候會談,小島嶼國家聯盟(Alliance of Small Island States, AOSIS)提出損害與損失議題開始,就一直面臨資金無法到位,受害國家無法得到合理賠償與支援的處境,長期無法全額兌現的綠色投資基金(每年一千億美元)。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指出,一直到了 2014 年華沙機制( Warsaw International Mechanism )建立,損失與損害議題才被重視。目前針對損失與損害的機制主要有三個:華沙機制、聖地牙哥網絡( Santiago Network ),以及格拉斯哥對話( Glasgow Dialogue )。
華沙機制和聖地牙哥網絡主要聚焦風險管理、技術支援,及其他非財務性支持。即使格拉斯哥對話要求締約方每兩年需針對損失與損害的資金進行討論,但目前的機制並不具資金籌措功能。也因此,氣候脆弱國家主張應另設損失與損害資金,並由已開發國家捐贈金援,協助脆弱國家從自然災害中恢復。
富裕國家2009年承諾,到2020年底前每年拿出1000億美元,OECD的最新數據指出,富裕國家2021年資助金額來到896億美元。
11月16日,負責監測這項承諾落實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指出,全球富裕國家在2021年可能已達成每年向較為貧窮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融資的目標,比先前承諾的時間遲了2年,並且只是氣候資金「廣泛需求」的一小部分。
OECD秘書長柯曼(Mathias Cormann)受訪指出,專家們預估到2025年底時開發中國家所需的應對氣候投資款項約為每年1兆美元,到2026至2030年間會攀升為每年約2.4兆美元,即便富國達標,也是杯水車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