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新制
10大減稅方案
1.提高基本生活費
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4000元,從19萬2000元調高至19萬6000元。
2.提高一般免稅額
從8萬8000萬元調高4000元至9萬2000元,本人或配偶、受扶養直系親屬滿70歲,調高6000元,為13萬8000元。
3.提高標準扣除額
單身者扣除額調高4000元至12萬4000元;有配偶者調高8000元至24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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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調高7000元,從20萬元調高至20萬7000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也調高7000元,從20萬元調高至20萬7000元。
每人每年扣除20萬7000元為限。
5.綜所稅課稅級距上調
- 所得淨額56萬元以下適用稅率5%
- 56萬至126萬元適用稅率為12%
- 126萬至252萬元適用稅率為20%
- 252萬至472萬元適用稅率為30%
- 472萬元以上適用稅率則是40%
6.提高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
一次領取
- 一次領取的總額,低於18.8萬元×退職服務年資,所得額為零
- 一次領取的總額,超過18.8萬元×退職服務年資、未達37.7萬元×退職服務年資,半數為所得額
- 一次領取的總額,超過37.7萬元×退職服務年資,全數為所得額
分期領取
- 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81.4萬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試算舉例,工作20年的林先生去年領取退職金800萬元,若選擇一次領取,其中376萬元免稅(18.8萬x20年);半數計入所得額為189萬元=〔(37.7萬x20年−18.8萬x20年)÷2〕;全數計入所得額為46萬元=〔800萬−(37.7萬×20年)〕,合計應稅所得為235萬元(189萬+46萬)。
7.醫事人員費用率調高
考量醫事人員屬防疫前線,需採取更高規格防疫措施,醫事人員費用率從去年的117.5%,增加 1.25 個百分點,提高至118.75%,藥師適用費率,由94%提高至97%。
8.後備軍人召集,薪資費用加成減除
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支付員工接受召集公假期間的薪資,得就該給付薪資金額的150%,自申報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減除。
9.賑濟烏克蘭捐款,可列全額列報扣除額
個人或營利事業對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成立賑濟「烏克蘭專戶」的捐贈,可憑該基金會開立載明「賑濟烏克蘭」事由的收據,全額列舉扣除。
醫療新制
注射疫苗收掛號費
有鑑於COVID-19疫情趨穩下降,國際間也朝向調降防疫等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公費新冠疫苗會持續在各合約醫療院所或接種站提供,但同樣自5月1日起,醫療院所施打疫苗時「可收掛號費」。
生活新制
新北市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新北市自5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
若業者違反規定,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可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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