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孟安推動光電的決心,要從○九年八月的莫拉克風災說起,當時災情重創南台灣,造成林邊溪潰堤,讓林邊鄉與佳冬鄉民眾的魚塭與蓮霧園遭土石流淹沒,災損嚴重。當時還是立委的潘孟安意識到問題嚴重性,一邊協助縣府推動「養水種電」計畫,將無法耕作的農田與魚塭架設太陽能板,業者以高於種植農作物或水產養殖利潤的租金向農民租地,一邊在立法院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
「廠商申請光電案遇到很多的困難,一個局處丟給另外一個局處!」潘孟安彷彿場景重現。他指出,申請太陽能案件就要經歷九道程序,從洽詢系統廠商的規畫設計到核發設計文件等,各自落在縣府不同的管理單位。為簡化申請流程,屏東縣於一六年成立全台第一個「綠能專案推動辦公室」(簡稱綠能辦公室),由單一窗口協助,讓農民與廠商有直接對話的平台,同時也加速太陽光電的設置。
莫拉克風災的慘痛經驗,讓林邊鄉等原住民鄉鎮兩個月沒電可用,屏東縣府著手積極發展「防災型微電網」,進而擴大增設11處,避免原鄉地區因天災變成孤島。(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永續行動出奇招
劣地種電變綠金 勇奪光電覆蓋率第一
「一聽到光電,就像是過街老鼠,農民怕農地受汙染,經過無數次說明會的溝通,才有共識。」綠能辦公室主任盧俊中就回憶,一七年,他剛接下主任一職,屏東全縣光電只有一五○MW(百萬瓦),四年來成長至七六七MW,漲幅達四.一倍之多,但今年底目標為八五○MW,距離全縣百分百綠能供電要有九五○MW,只剩下十九%的缺口。
「我們不像彰化、雲林擁有大片農地,是以拼拼圖方式在推展光電,面對上千位農地主逐一說明。」盧俊中分析,除了單點式突破找地主、農民釋出農地設置光電外,就在中央《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前,屏東縣已「超前部署」先設置《屏東縣綠建築自治條例》,作為招商的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