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所談論的「自然與生物多樣性(Nature Positive)」,亦即考慮大自然真正的經濟價值,且全世界目標應該超越單純的損害限制。以前我們缺乏一套鼓勵自然積極資本配置的規則和標準,而COP15 會議的共識則朝正確方向邁出重要的一步,目標在 2030 年前制止和扭轉生物多樣性喪失的趨勢。
生物多樣性係指地球上多元且豐富的生物物種。此課題比氣候變遷更難解,且可供使用的評估工具也不及其他永續發展領域成熟。舉例來說,投資人若想比較不同專案或投資組合的氣候影響,可使用現在廣為採用的二氧化碳當量指標,透過相同尺度來評估各種溫室氣體排放量。
然而,生物多樣性沒有類似指標。氣體排放到大氣中,無論發生在何處,都會導致氣候變化,但人類與自然互動所產生的影響則因地而異。在甲地釀致巨災的情況或許在乙地的影響微乎其微。每個生態系都有其土壤、礦物質、水、氣候和其他因素的獨特組合,因此很難設計出可供廣泛應用的指標。目前,一家公司可能會報告自己保護了多少公頃的土地,而同業則報告自己種植了多少種類的樹木,以致難以分辨哪個作法對自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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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我們仍可基於數個互補指標來擬定一套全球揭露標準,並對當前做法做出重大改進。GBF的目標旨在確保大型跨國公司和金融機構定期監測、評估和披露其風險、依賴性和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
要求類似的公司分享同樣資訊,可將一項投資對自然的影響和依賴程度跟另一項投資直接比較,有助透過投資的挹注來解決生物多樣性威脅,同時統一國際間的標準,並盡可能將新規則與既有的氣候標準整合,達到降低成本和減少摩擦的目標。
選擇視而不見絕不可行,因為不行動只會帶來對自然環境莫大的風險,進而對企業和投資組合造成影響。可預見的實體風險,指許多企業所依賴的自然過程,包括如農業裡的作物授粉等;另外還有轉型風險,由於一些新法令旨在終結森林砍伐或致力保護自然,企業若未能做好準備,就有違法之虞,若被發現造成環境損害,還會面臨聲譽和訴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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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國法令,金融機構現在必須揭露其與生物多樣性相關的風險和影響,就如揭露氣候風險一般。國際間也正參照較早推出的氣候相關財務揭露 (TCFD)制定自然相關財務揭露 (TNFD),並預計於 2023年完成相關條款。英國和瑞士[2]已針對某些活動強制要求企業提出TCFD 報告,而世界其他各地也將推出相同規定,相信不久後TNFD報告應該也會有類似強制規範。
根據世界經濟論壇[3],全球約有一半 GDP高度或中度依賴自然資源。我們可以選擇改變生活方式以保護自然資本,否則勢必會耗盡自然資本,最後還是得改變生活方式。為投資人提供正確的數據等相關必要工具,以針對生物多樣性採取行動,可說是重要的一步,而這也是COP15正著手進行的任務。
[1] 2022 年地球生命力報告 |世界自然基金會 (panda.org)
[2] 2022-TCFD-Status-Report.pdf (bbhub.io)
[3] 最新報告指出,全球一半的 GDP 中度或高度依賴自然 |世界經濟論壇新聞稿 (weforum.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