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八年,整整五十年前,美國總統候選人羅伯.甘迺迪,在一次演講中指出為何GDP指標無法真實地反映和詮釋一個社會的成長與進步:GDP既涵蓋了許多負面的經濟價值,像是香菸廣告金額、防盜門鎖數量或是核彈頭的數量;又同時忽略了許多正向的社會價值,像是孩童的健康、公僕的誠信、對弱勢的照顧與對國家的奉獻。GDP既無法衡量我們的機智,也無法衡量我們的勇氣。最後他以微微諷刺的口氣說:「簡言之,除了生命的價值和意義以外,GDP可以衡量一切。」
以GDP來衡量「成長和進步」的確過度簡化了人類的生命價值,也輕忽了人類在生存條件和生活環境所面臨的困境,我們需要重新定義「成長和進步」。
二戰後全球經濟以史無前例的速度發展,但許多國家和族群並沒有因此脫貧,因此聯合國在一九九○年開始,積極推動千禧年發展目標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MDGs),目的就是要協助弱勢社會和族群擺脫貧困。鑑於該目標的局限,聯合國在 二○一五 年推出新的永續發展目標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制定了涵蓋十七個指標的二○三○年永續發展議程。聯合國針對相關指標的制定與更新,就是一個重新檢視和定義「成長和進步」的最佳例子。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成員,但我們需要超越GDP、邁向 SDGs的意願和決心卻不該輸給聯合國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