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近來紛紛推出標榜著使用「可分解塑膠」或「植纖」成分的植纖杯。資料照。攝影:廖禹婷
加了植物纖維的塑膠,還是塑膠
市售號稱可分解環保材質的產品琳瑯滿目,一般大眾常誤以為這些「可分解塑膠」或「植纖」材質,都如其名可以被大自然分解。
以便利商店常見的「植纖杯」為例,統一超商旗下的植纖杯標榜不含PLA塑膠,但事實上是由另一種生物可分解塑膠「PBS」加上甘蔗纖維所製成;而全家超商的植纖杯則主打完全不含塑膠,由竹纖維及玉米澱粉製成。
為什麼兩大超商的植纖杯都強調不含PLA,PBS又是什麼?PLA及PBS兩種塑膠材質,雖然都可在特定環境之下可被分解為水及二氧化碳,但其實原料來源有很大差異。
成功大學環境工程系助理教授林心恬解釋,PLA是由馬鈴薯、玉米澱粉等生物來源製成的「生物基質塑膠」(Biobased),主要是將澱粉發酵為乳酸再聚合而成的聚乳酸塑膠。PBS則是一種透過化石燃料製成的「生物可分解塑膠」(Biodegradable)。
林心恬補充,由於PLA可被生物分解,因此也屬於生物可分解塑膠,然而他也提醒,使用生物材料不等於可以被生物分解,這同時也是大眾最易產生迷思之處。
為了達到減塑或減碳的目的,越來越多塑膠產品會加入各種植物纖維或使用製成過程碳排較少的生物質塑膠,但是關於「添加比例」的產品資訊通常並不會被揭露。林心恬說,許多產品主打含有植物纖維成分,但未標明所含的比例,若添加比例少,對於產品本質其實並無太大改變,以統一超商的植纖杯為例,「即便加了甘蔗纖維,它還是塑膠(PBS)」。
最後還是進入焚化? 生物可分解沒有想像中容易
目前市面上有非常多種的生物可分解塑膠,其實都必須在「工業堆肥」的條件下,透過微生物的協助才能分解,對溫度及濕度都有特定要求。且每種生物可分解塑膠的化學結構、來源及物理特性都不同,生物可分解條件也會因此而有所差異。
林心恬舉例,PLA必須在58°C以上且具備有氧菌群的工業堆肥環境之下,才能在58天達到84%的分解率,而一般家庭堆肥就很難達到工業堆肥的條件。
林心恬說,目前台灣缺乏工業堆肥場,即便有些商家想自行建置工業堆肥系統,但消費者回收意識尚未培養完全,因此現階段仍難以規模化,「回收系統跟消費者意識起不來,也只是多了一些其他的被焚化的垃圾。」
環保團體RE-THINK創辦人黃之揚也指出,國內的工業堆肥場主要是處理廚餘去化,而非為了生物可分解塑膠設置。且自建工業堆肥場的效益過低,加上台灣也還未發展出回收再利用生物可分解塑膠的技術,目前僅能透過專業堆肥處理,並在不確定能否增加土壤肥分的情況下,讓生物可分解塑膠在土壤中「消失」。
學者提醒,分解常被外界想得太過簡單,但其實必須在濕度、溫度、微生物及其活性都符合條件之下才可運作。資料照。攝影:陳文姿
既然生物可分解塑膠常需在專業條件下才能完成分解,那是否只要選擇完全不含塑膠、可在自然界中分解的產品,就可對環境帶來較小的負擔?
林心恬認為,廠商常會推出各種植物纖維「讓產品看起來很天然」,雖然纖維素理論上在自然環境中可以被分解,但還是必須仰賴微生物在一定條件之下才能進行,常被外界想得過於簡單。他舉例,家中盆栽、公園花圃或森林的土壤條件不同,其中蘊含的微生物種類及活性也都不一樣,「你怎麼知道符不符合產品的分解條件?」
新型材質卻回收價值低 水餃跟餛飩的差別
平時購買產品時,可以尋找包裝上印有中間圍繞著1~7數字的三角形箭頭標誌,這些數字代表不同成分的塑膠,協助垃圾處理業者提高不同類別塑膠回收品的處理加工效率。
根據產品包裝指示,統一超商植纖杯雖標示應「丟至一般垃圾」,但同時也標注了「7號 PBS」;全家超商則在杯身標上「丟棄時選擇可燃垃圾」,無論使用的材質為何,兩者恐怕都將面臨同樣送入焚燒的處境。
黃之揚認為,PLA、PBS或是各式植物纖維材質,目前在國內都無去化管道及配套措施,只是「水餃跟餛飩的差別」。
7-11植纖杯,產品建議丟棄一般垃圾。圖片來源:RETHINK
全家植纖杯,杯身上建議丟棄時選擇可燃垃圾。圖片來源:墨武(CC BY-NC-SA 2.0)
他解釋,被歸類為「七號塑膠」的PLA及PBS,由於回收價值低,一般回收業者普遍不收,即便混入一般塑膠進入到回收體系,最終還是會被一一挑出送至焚化廠,因此處在「資源回收不利用」的現況。
至於其他各種植物纖維,同樣也沒有專門的回收處理系統,因此最後還是一樣會進入焚化爐燒毀。
「生物基」塑膠成減碳趨勢 環團:材質應納管、搭配後端回收體系因應
透過甘蔗渣或玉米澱粉等生物基原料製成的塑膠,產生的碳排比傳統石化塑膠低,因此在全球減碳及減塑趨勢之下,生物基塑膠的運用越來越廣泛。不過面對市場上各式新型塑膠材質,或不同的植物纖維,政府卻還未提出強而有力的規範標準。
RE-THINK行銷公關總監王滋鮮直指,PLA或PBS這類新型材質塑膠之所以出現,就是受到環保署減塑政策鼓勵之下的結果,但環保署僅提出減塑的政策方向卻無配套措施,例如輔導或協助業者將植物纖維或PLA等材質與一般塑膠做分類。
黃之揚舉例,PLA還能區分成不同類別,僅有部分為「可堆肥分解」。若政府希望PLA能夠推行成通用材質,那就應該提出明確的材質規範,例如在前端規定業者全數使用可堆肥型的PLA,並且搭配專門去化管道做好後端回收。
他也認為,類似的材質規範應同理推至各種新型態植物基或生物基製成的塑膠,才能有效應對市場上不斷推陳出新的新型材質。
※本文授權自環境資訊中心,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