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不是只要蓋好電廠、開始發電,就能自動創造經濟效益。從設備採購、工程建設、融資利息,到後續的運轉、核廢料處置與除役,每個環節都涉及龐大的成本與風險。尤其台灣受到地緣政治與國際貿易條件的限制,未來若決定新建核電廠,能夠選擇的設備供應商可能相當有限,難以透過自由競爭取得最有利的價格。
恰好,瑞士科學院(Swiss Academy of Sciences,SCNAT)於2026年8月21日發布最新研究《瑞士新建核電廠的建造費用與融資》,針對瑞士未來可能採購的美國西屋電氣(Westinghouse)與法國電力公司(EDF)反應爐,評估興建成本、工程延誤及融資風險。研究結果顯示,即使採用對成本控制較有利的估算,一座大型核電廠仍可能需要投入數百億瑞士法郎;如果成本繼續沿著過去的趨勢上升,最終支出甚至可能達到較低估算的兩至三倍。
這份報告值得台灣社會仔細閱讀。當政治人物承諾核電能夠振興經濟時,我們更需要看清楚:核電的成本由誰承擔、投資風險由誰吸收,以及這筆龐大資金是否有更有效率的用途。
國際採購限制下,台灣可能沒有想像中的有選擇
討論台灣未來興建核電廠的成本,首先必須考慮國際政治環境。美國總統川普於2025年12月5日發布《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將經濟實力、製造能力、供應鏈自主與科技競爭納入國家安全的戰略框架。台灣因為半導體產業的重要性,以及位於第一島鏈的地緣位置,成為美國印太戰略的重要一環。隨著人工智慧(AI)與半導體產業持續擴張,確保區域能源供應穩定,也成為美國科技與經濟戰略的一部分。
在這樣的背景下,核能不只是能源選項,也涉及技術出口、供應鏈布局與國際政治。2026年公布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進一步將能源設備採購、供應鏈韌性與經濟安全納入雙邊經貿合作架構。依照相關協定內容,台灣不得向具有國安疑慮的國家採購核反應爐、燃料棒或濃縮鈾等設備與材料。
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臺灣與美國間對等貿易協定》第5.4條「其他措施」:第 7、8、9 項
這代表,假設台灣未來決定興建大型核電廠,在排除具有國安疑慮的供應來源後(俄羅斯與中國),可能只剩下美國西屋電氣或法國電力公司等業者。這兩家公司都是國際核能產業的重要供應商,但它們過去的核電建設經驗,並不支持「新建核電可以穩定控制成本」或「拚經濟」的樂觀想像。
當可選擇的供應商有限,國際市場的競爭條件又受到地緣政治影響,台灣能否取得有利的採購價格、如何分配工程延誤的責任,以及政府需要提供多少財務支持,都將成為重要問題。
如果一項能源政策需要投入數千億元甚至更高的資金,卻沒有充分的供應商競爭,也無法在動工前確定最終成本,那麼提出公投的國民黨與民眾黨就更應該提出完整的財務評估,而不是只用一句「核電可以振興經濟」帶過。
瑞士如何估算新建核電廠的成本?
瑞士科學院的研究並非直接預測未來核電廠的確切造價,而是根據國際核電建設經驗、設備商的最新報價,以及過去工程成本超支的情況,建立兩種成本情境,評估瑞士未來興建核電廠可能面臨的財務負擔。
研究首先考量瑞士地緣政治與設備供應條件,將美國西屋電氣與法國電力公司列為瑞士未來可能採用的主要供應商,再分別以西屋裝置容量1,250百萬瓦(MW)的AP1000反應爐,以及法國電力公司裝置容量1,630百萬瓦的EPR系列反應爐進行估算。
接著,研究以截至2026年6月的最新建設報價作為成本基準。西屋的估算參考波蘭核電廠計畫,每千瓦裝置容量約11,500瑞士法郎(約新台幣46萬元);EDF則參考英國Sizewell C核電廠計畫,每千瓦約12,000瑞士法郎(約新台幣48萬元)。這些數字是後續推估的起點,而不是已經確定的最終建造成本。
研究再將工程報價與過去核電建設計畫的成本超支情況結合,建立「低成本」與「高成本」兩種情境,並將施工期間的融資成本一併計入。這一點尤其重要:核電廠在建設期間尚未開始售電,卻已經需要投入資金,因此工程延誤除了增加施工支出,也會延長資金占用時間,推高利息等融資成本。
在「低成本」情境中,研究假設未來核電建設能夠逐步改善。西屋的新設計報價較目前水準降低25%;EDF則假設採用新一代EPR2設計,並將每千瓦報價從約9,000瑞士法郎(約新台幣36萬元)提高至約10,000瑞士法郎(約新台幣40萬元),以反映新設計在正式動工前仍可能出現的成本調整。兩家業者的工程成本超支幅度,也假設能夠降至原始成本的1.3倍左右。這種情境預設設計改良、施工規劃與過往建設經驗都能發揮作用,且沒有發生造成重大成本影響的外部事件。
在「高成本」情境中,研究則假設成本控制的成效有限。EDF的報價比英國Sizewell C計畫高出25%,反映瑞士無法直接享有英國後續重複建造相同設計所可能帶來的成本優勢;西屋則維持波蘭核電廠計畫的報價水準。至於工程成本超支,研究假設其程度雖較近期部分計畫略有改善,但仍達原始成本的1.75倍。
根據這些假設,研究估計,一座西屋AP1000反應爐的總建造成本約為140億瑞士法郎(約新台幣5,600億元)至250億瑞士法郎(約新台幣1兆元);EDF的EPR/EPR2反應爐則約為210億瑞士法郎(約新台幣8,400億元)至430億瑞士法郎(約新台幣1兆7,200億元)。這些金額均已納入施工期間的融資成本。
兩種情境的差距,主要來自對未來報價與工程成本超支幅度的不同假設。研究並未宣稱低成本情境一定會實現,也沒有將高成本情境視為最壞的可能結果。若發生核能事故、地緣政治衝突或其他重大外部事件,工程仍可能進一步延誤,造成額外支出。
這套方法的意義,在於將核電建設成本的不確定性具體呈現出來。研究沒有把設備商的報價直接當成最終造價,而是進一步考慮過去的成本超支經驗與施工期間的融資負擔。對於同樣可能受到供應商選擇、工程條件與地緣政治影響的台灣而言,這比單純引用核電業者提出的預估價格,更能呈現新建核電廠可能面臨的財務風險。
資料來源:《瑞士新建核電廠的建造費用與融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製圖。
西屋與EDF的建設經驗,為何值得台灣警惕?
瑞士研究之所以提出如此大的成本區間,與兩家供應商過去的建設經驗密切相關。
先看美國西屋電氣,西屋電氣在美國推動AP1000反應爐建設期間,遭遇嚴重的工程延誤與成本超支。由於相關建設計畫的財務問題,公司於2017年聲請破產保護。美國喬治亞州沃格特爾(Vogtle)核電廠的兩部AP1000反應爐,後來雖然完成建設並投入運轉,但付出的代價遠高於原先預期;至於南卡羅來納州的維吉爾・C・桑默(Virgil C. Summer)核電廠計畫,則因經濟效益不佳而中途終止。
再看法國電力公司,EDF在歐洲推動的EPR反應爐建設計畫,同樣面臨嚴重的工期延誤與成本超支。原本被視為新世代核能技術代表的EPR,並未如預期般順利完成建設。法國政府雖然持續支持核能發展,也積極推動核電設備出口,但核電產業本身的財務與工程問題,並沒有因此消失。
核能產業經常宣稱,過去的建設問題只是因為缺乏經驗,只要累積更多經驗、簡化設計並採用模組化施工,就能有效降低成本。這些改善方向並非毫無道理,但問題在於,核能產業已經提出類似承諾多年,成本卻沒有因此穩定下降。
瑞士研究指出,西屋電氣與EDF在建造少數反應爐之後,又開始調整設計。西屋提出新的設計方案,EDF則持續發展新一代EPR2反應爐。這意味著,兩家業者在實際建造經驗仍然有限的情況下,又必須面對新設計的工程驗證、施工調整與監管審查。
新設計是否真的能降低成本,目前仍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即使設計改良最終能夠奏效,也必須經過實際建造才能驗證。瑞士研究指出,相關改善的效果最快也要到2030年代末期,待新一代設施完工後,才能較為明確地評估。
這對台灣尤其重要。如果台灣未來採購美國或法國核電設備,就必須面對這些國際建設經驗所一再面對的風險。不能因為核工業者宣稱新一代反應爐更加安全、施工更加標準化,就直接假設成本一定會下降。
核電廠不是可以在生產線上大量製造、再直接運送到目的地的普通商品。每一座核電廠都必須符合當地的法規、地質與地震條件,並經過完整的設計、審查與施工程序。不同國家的制度、供應鏈與工程條件,也會影響標準化的程度。
瑞士研究甚至指出,歐洲各國雖然已經開始推動監管制度協調,但不同國家的政治結構與行政程序,仍然使核電設計難以真正標準化。因此,即使台灣決定採用已在其他國家建造過的反應爐,也不代表可以直接複製其他國家的成本與時程。
資料來源:《瑞士新建核電廠的建造費用與融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製圖。
核電最容易被忽略的成本,是漫長工期帶來的融資風險
談核電成本時,許多人只關注電廠本身的工程報價,卻忽略了另一筆重要支出:融資成本。核電廠具有初期投資龐大、施工期間漫長,以及投資回收期長等特性。在電廠完工並開始發電之前,投資者已經必須投入大量資金,卻沒有售電收入可以用來支付利息。
如果工程延誤,原本預期的收入就會往後遞延;如果建設成本持續上升,投資者就必須籌措更多資金。兩種情況同時發生時,融資成本便會進一步增加,讓原本看似合理的工程報價,變成難以負擔的財務負擔。
瑞士研究特別將施工期間的融資成本納入總建造成本估算,結果顯示,與只計算純建造成本的研究相比,納入融資成本後,總額可能高出約20%至30%。這不是可以忽略的小數目。假設一項核電建設計畫的工程報價為數千億元,融資成本就可能再增加數百億元。若工程延誤,實際支出還可能繼續攀升。
更值得注意的是,核電廠的財務風險往往不會完全由私人投資者承擔。瑞士研究指出,近年全球核電建設計畫中,私人投資者願意參與的條件,往往是政府必須承擔相當比例的融資責任,並透過各種制度安排降低投資風險。瑞士未來若決定興建核電廠,聯邦政府、各州與市鎮都可能需要提供財務支持。
這表示,核電建設的財務風險,最後可能轉移到公共部門。當核電廠發生工程延誤或成本超支時,政府究竟應該讓投資者承擔損失,還是動用公共資金協助填補缺口?如果政府承諾提供融資保證、補貼或其他形式的財務支持,這些措施又會帶來多少隱性成本?
這些問題都與全民的利益直接相關。核電也不是完工之後,成本就此結束。後續還有長期運轉、設備維護、核廢料處置與電廠除役等支出。核廢料處置與除役通常需要透過基金逐步籌措資金,但實際成本仍可能隨時間與估算條件改變。
此外,電價、電力需求、利率,以及電力系統對不同發電方式的調度需求,也都會影響核電廠的營運收入與投資回收。因此,核電的經濟效益不能只看每度電的帳面發電成本,更不能只拿核電廠開始發電後的售電收入,來推論整個投資計畫是否划算。從建設到除役的完整生命週期,以及政府可能承擔的財務風險,都必須納入評估。

法國電力公司的EPR反應爐(左圖)與西屋電氣的AP1000反應爐(右圖),過去總建造成本的變化,以及兩種假設的未來成本發展情境。總建造成本包含簽約時的報價,以及核電廠完工後的最終建造成本,單位均為每千瓦裝置容量的瑞士法郎(CHF/kW)。
資料來源:《瑞士新建核電廠的建造費用與融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翻譯。
核電能否振興經濟,不能只看發電量
核能公投將核電與經濟發展綁在一起,但經濟效益不是只要增加一種發電來源,就能自動成立。即使核電能夠提供穩定電力,也不代表任何核電建設計畫都具有經濟效益。電廠能否如期完工、實際成本是否合理、投資能否回收,以及政府需要投入多少公共資源,都是判斷政策是否值得推動的重要條件。
尤其對台灣而言,能源政策還必須考慮供電需求的時間尺度。如果新建大型核電廠需要十年甚至更久才能完工,就必須正視,在這段期間,台灣如何滿足半導體、AI資料中心與其他產業的用電需求?如果核電廠延誤,產業是否還能依照原先規劃取得所需電力?如果建設成本遠超過預期,這些額外支出又會由誰負擔?
這些問題不能等到核電廠動工後才開始討論。一項能源政策是否有利於經濟,還必須與其他可行的投資方案比較。如果相同的資金投入再生能源、電網強化、儲能、能源效率提升與需求管理,能否更快提供電力、降低系統風險,在野黨就有責任提出透明的比較。
更何況,核電的風險不只有財務層面。台灣位於地震頻繁的環太平洋地震帶,也面臨特殊的地緣政治環境。新建核電廠必須充分評估地震與其他外部災害、核安監管、核子事故應變,以及核廢料最終處置等問題。這些條件都會影響工程設計、建設時程與長期成本。
因此,台灣不能只因為美國積極推動核能出口,就認定核電必然是發展高科技產業的最佳選項;也不能因為其他國家決定興建核電廠,就忽略台灣自身的條件與限制。即使是在有能力籌措資金、具備完善制度的國家,新建核電廠仍然面臨高度的成本與融資不確定性。若未來成本持續上升,政府還可能必須介入,承擔原本由投資者負責的財務風險。
對台灣來說,這些風險不應該因為一場公投而被簡化,更不應該被「振興經濟」四個字掩蓋。11月28日的核能公投,表面上是在詢問民眾是否支持使用核電振興經濟、廢除非核家園政策;但在做出決定之前,社會有權知道這項政策可能付出多少代價。
核電不是不能討論,但任何支持新建核電廠的主張,都應該提出可信的建造成本、合理的工期、完整的融資規劃,以及核廢料處置與除役的財務安排。政府也應該公開不同能源方案的成本與風險,讓社會能夠在充分資訊下做出選擇。
如果一項被宣稱能夠振興經濟的政策,連最終要花多少錢、需要多久才能發電,以及超支時由誰買單都無法說清楚,又憑什麼要求全民承擔它的風險?在討論核電是否能振興經濟之前,我們至少應該先把這筆帳算清楚。
※ 論壇文章反映多元觀點,不代表《今周刊ESG永續台灣》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