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誰是減碳者:企業氣候行動追追追〉的研究,台塑石化是台灣排放最多溫室氣體的企業,2018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843萬公噸,每年耗費26.7億度電,在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的綠能表現評比中,台塑石化表現最差,落為C級。
高如萍指出,從公開資料上看不到台塑石化使用、購買或設置再生能源的記錄,也沒有訂定設置再生能源裝置的目標,而同樣屬於化工業的南亞塑膠與大連化工也都是「白卷王」,遠遠背離國際綠色供應鏈的趨勢。
溫室氣體排放量排名第二與第三的是隸屬同一集團的中鋼與中龍鋼鐵,2018年的排碳量分別為2211萬公噸與1012萬公噸,雖然有設置太陽光電或積極投資離岸風電,但兩間公司的共同點是僅有賣電不自用,其綠能表現被評為B級,中石化、長春石化與台塑公司也都有同樣的問題。
綠色和平組織能源專案主任蔡篤慰表示,這些企業應該要為高排碳、高耗能的行為付出實際的成本,裝設太陽能板雖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展現,但若沒有自發自用,而是以躉售價格將電力賣回給台電,反而是透過發電賺錢。
相較之下,同屬台塑集團的台化公司自發自用的太陽光電量排名第二,約有170.2萬度,使用綠能佔比0.07%,被列為A級。另有台泥、亞泥、中油、群創與友達5間企業自發自用綠電,而且傳產不輸高科技產業,比例約在0.003%至0.04%不等,因使用率不高,則被列為B級。
然而,高如萍特別提到,台積電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排名第7,且逐年成長,但因加入RE100、承諾2030年全公司生產廠房25%使用綠能,目前在全球的廠區中已有6.75%使用綠能,自發自用369.16萬度太陽光電,也購買9.14億度再生能源憑證,被推為綠電先鋒者。
這些排碳大戶往往就是用電大戶。經濟部於今年8月底預告「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俗稱「用電大戶」條款,要求每月契約容量超過5000KW的企業,在5年內必須建置10%的再生能源容量,最快將在明年元旦上路。
蔡篤慰要求,經濟部應儘速公佈用電大戶名冊,供社會大眾監督,藉此要求企業負起社會責任。立委洪申翰則表示,全世界產業結構正在轉型,台灣未來也得因應國內外的「碳費」及「碳關稅」政策,工業界必須承擔綠能責任,不能再推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