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前,谷歌(Google)簽下台灣第一張再生能源購電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PPA),象徵再生能源交易市場的進程又翻過一頁。只是能源交易市場進入新的階段,但市場秩序的建立卻仍有不少障礙須掃除。
谷歌這筆綠電交易,中間人是專精再生能源投資案的美國財務顧問公司戴奧德(Diode Ventures)。戴奧德看準台灣發展再生能源的政策目標,從去年三月開始接觸產業鏈,花了近乎一年才談成這筆交易。
「未來谷歌這種模式還會有三到四個。」在這筆交易中,扮演本地開發商角色的雲豹能源創辦人張建偉指出,消息曝光後,立即起了帶頭作用,不只台灣半導體大廠,連雅虎(Yahoo)母公司美國通訊網路大廠Verizon,也向雲豹探詢在台灣購買綠電的可能性;且Verizon已訂下目標,二○二五年將使用五○%再生能源。
其實早在二○一七年《電業法》修正通過後,再生能源便可自由交易,但過去再生能源交易僅局限在「憑證交易」。參與規畫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T-REC)的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一所副所長陳彥豪解釋,市面上出現的憑證交易,主要是安裝了再生能源裝置、發電自用的單位,同時申請憑證後,把憑證賣給其他單位。這樣的交易,賣的是憑證本身代表的「綠」,而非真正的「電」。直到今年谷歌這樁交易,才是再生能源業者真正賣綠電又賣憑證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