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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3-3選商規則納入ESG,為何這比國產化更關鍵、ESG評分指標該如何設計?

離岸風電3-3選商規則納入ESG,為何這比國產化更關鍵、ESG評分指標該如何設計?
撰文: 胡詠晴     分類:風力發電     圖檔來源:unsplash 日期:2026-01-20

近年來,「ESG」—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一詞頻繁出現在企業經營、金融投資與公共政策的討論中,尤其在離岸風電這類高度資本密集、影響層面廣泛的產業,更被視為不可或缺的核心原則。

近期經濟部公布的離岸風電3-3選商規則,便將ESG納入選商評比。究竟什麼是 ESG?為何離岸風電的選商制度設計,需要明確納入 ESG 指標? 又該如何訂定具體的 ESG評分指標?

 

延伸閱讀:離岸風電3-3期選商規則出爐!首納ESG評比、釋出3.6GW容量,評分機制與獎勵制度一次看

 

離岸風電3-3選商取消國產化規定,納入ESG指標

 

在全球實務上,企業與金融市場普遍採用一系列國際通行的 ESG 標準與揭露框架,例如 GRI(全球報告倡議組織)、IFR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CDP(碳揭露計畫),以及歐盟推動的 CSRD(企業永續報告指令)。

 

這些制度的共同目標,是讓企業的永續表現可以被量化、比較與檢核,而非停留在口號或形象宣傳。台灣的上市櫃企業都需要提出ESG永續報告,既是法規要求,也是其接受資本市場投融資檢驗的項目之一。

 

台灣離岸風電選商與制度設計明確納入ESG指標,主要目的在於取代過去國產化規定、符合國際規範,並確保專案永續執行和降低延遲風險。

 

過去離岸風電納入國產化規定,原本是為了扶植本土供應鏈、培養產業人才與創造就業,削弱長期進口依賴並提升能源自主。然而,在實務推動上,國產化規定因國內供應商能力受限、履約爭議與國際貿易衝突,使離岸風電政策目標受阻。

 

離岸風電本身被視為能源轉型與減碳的重要工具,但「綠色產業」並不必然等同於「全面永續」。從海域使用、生態影響、工程安全,到地方溝通、供應鏈責任管理與財務穩健度,離岸風電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對社會與環境產生長期影響。

 

若只以價格或國產化指標作為選商依據,容易忽略潛在外部風險,樂見此次離岸風電3-3選商納入ESG指標。

 

 

ESG評分標準該如何訂定?

 

能源署對離岸風電3-3選商的ESG評估雖已納入專案執行能力項目,並佔10-15分,但細節尚未明確,市場呼聲高漲調升權重並定義可驗證指標。

 

從ESG專業視角,建議以國際框架希望如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SASB(永續會計準則)及歐盟《淨零產業法(NZIA)》為藍本,設計量化、可審計的標準,涵蓋環境、社會、治理三大方面,並連結地供應鏈與電風特性期。

 

環境(E)評分建議

 

離岸風電被視為能源轉型與減碳的重要工具,但這並不代表其對環境沒有影響。 具體例子包括: 施工期間的水下噪音,可能影響海洋哺乳類。海纜鋪設,可能改變海床地形與生態。機具製造過程也會產生碳排放。葉片回收不當,可能加重社會的廢棄物處理負擔。

 

因此,透過要求開發商設計長期生態監測與調整機制、採用低碳鋼材、低碳施工或替代工法等,比起單純的價格競標,更能反映其對風場全生命週期風險的理解與長期專業能力。

 

在制度設計上,環境面評比重點可涵蓋風場全生命週期的碳足跡與生態影響,例如要求開發商提交第三方驗證的生命週期分析(LCA),量化範疇1到範疇3排放減量目標,例如每年減碳5%。

 

得分亦可依減碳投資報酬率(>10%),以及是否達成生物多樣性「淨正面影響」(Net Positive Impact)進行加權,作為環境項目評分的重要依據。

 

社會(S)評分建議

 

由於多數離岸風場位置與漁業活動高度重疊。若缺乏有效的社會溝通與協調機制,極易導致抗爭、訴訟或政治介入。過去不少基礎建設相關的案例顯示,即便技術成熟、融資到位,若在地方溝通上失敗,專案仍可能延宕數年,甚至無法推進。

 

社會面評分的重點可包含,是否建立長期、制度化的漁業溝通平台、是否有透明的補償與協商機制、是否投入在地訓練、人才培育或地方合作計畫。具體作法上,社會面指標必須可驗證性強,且指標需與後續履約進度連動、設定扣分機制,避免淪為「作文比賽」。

 

社會面指標可納入具公共利益指標,如建設期在地採購>20%、運維期創造就業人數一年500人,並區分設廠生產(高分)、合資採購(中分)、代工生產OEM(低分);納入供應鏈勞權,例如RBA(責任商業聯盟)驗證,以及是否提出具體的社區補償與轉型方案,如漁業轉型基金。能源安全貢獻方面,則可評估是否優先供應RE100企業。

 

治理(G)評分建議

 

離岸風電專案生命週期動輒 20–30 年以上,公司治理能力往往比短期財務條件更為關鍵。 治理面常見的 ESG 指標包括: 是否具備完善的反貪腐與合規制度、是否尊重勞動人權與工安標準、是否對供應鏈進行責任管理與稽核。

 

一旦公司治理失當,不僅可能引發法律與聲譽風險,也可能直接衝擊融資、保險與股東信任。


治理層面評分標準,建議可從檢視赤字透明度與風險管理著手,包含過去履約紀錄(違約扣分)、反貪機制(獨立審計)及ESG治理結構(如董事會永續委員會)。建議要求審查財務與ESG數據,連結TCFD揭露框架,量化治理份額依透明度指數(>80/100)。

 

 

ESG 指標制度化,有助提升離岸風電的社會信任度

 

將 ESG 指標制度化、納入離岸風場選商機制,最大的價值在於「把永續要求前移」。也就是在專案核准與開發初期,就篩選出真正具備長期承擔能力的業者,而非等問題發生後再補救。

 

事實上,對於企業而言,ESG也是一種風險控管。上述提到的生態、環境或漁業爭議,都可能衝擊離岸風場開發時程;更不用說公司內部治理失當,對於商業收益、聲譽都將有重大衝擊。

 

對政府而言,這有助於降低政策與社會風險;對產業而言,能促進良性競爭,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對社會與投資人而言,則能提升對離岸風電與能源轉型的信任度。

 

ESG 並非額外的企業負擔,而是是一套讓離岸風電及各行各業「做得久、做得穩、做得被社會接受」的基礎。當選商與政策設計能實質對齊國際通行的 ESG 標準,離岸風電才能真正成為兼顧環境、社會與經濟的永續產業。

 

(作者為企業ESG管理師、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