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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區塊招商明年10月放榜,限股東容量避壟斷風場

離岸風電區塊招商明年10月放榜,限股東容量避壟斷風場
撰文: 王玉樹     分類:風力發電     圖檔來源:達志 日期:2021-08-20

離岸風電最大餅爭逐起跑。經濟部今正式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段開發遊戲規則,15GW容量在10年內分兩階段招商,首階段9GW明年8月底開始收件競標,最晚10月放榜。出爐的分配要點,明確限制持股20%的申請人或股東,其獲選容量最多為500MW,避免業者「化整為零」投標,一次掌控多個風場。

另投標上限「天花板」,先前草案設定以台電最近一年化石燃料平均發電成本(迴避成本),每度約2.18元作為上限金額,但此遭風電開發商抗議太低,這次正式公告經濟部順應業者聲音,調高到2.49元,出價下限則仍維持0元。

 

雖然可預期業者都會以低價搶標,但未來發電後,風電商將可找民間需綠電的企業去賣,未必要照得標價售給台電,因此競標價格上限,攸關業者未來談判成本,成為關注焦點。

 

經濟部對此補充,在考量綠能成本及民間綠電交易市場成熟,改以2019年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競標的廠商得標價去加權,修正為2.49元,如此仍低於現行平均電價2.6元,沒有給太高。

 

依據今日發布的「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從2026年到2025年政府共釋出15 GW容量,前6年為首階段,分3期丟出共9 GW辦理選商。後4年為二階段,釋出6GW容量,屆時以第1階段選商結果、國際技術發展調整規則。

 

9GW容量中,每案單一風場以500 MW為上限,政府可彈性增加100 MW分配容量。9MW拆成3期,每期3GW,會有5到6個風場可競標。要點今天公布後,開發商有1年時間籌備風場環評作業,明年8月底投件競標。官方進行審查與比價,預計9月到10月公布得標者,業者簽完行政契約即可著手建置。

 

經濟部將以「履約能力審查」及「競比作業」兩階段選商,通過能力審查業者才可參與競比作業,依投標價格高低決定獲選業者,分配風場併網年度及容量。

 

另外,要點也規定,直接或間接持有20%股份的申請人或股東,獲配容量不得超過500MW。能源局表示,這個規定是避免有同一開發商,化整為零,一次拿下4到5風場,壟斷開發權,造成不公平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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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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