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大亞董事長沈尚弘形容,環評三法有如「化療法案」,不論好壞細胞通通被消滅,但產業要的是「精準治療」,針對法規不完善的地方修改,但也需為再生能源產業保留彈性。
光電產業7大公協會齊喊「撥雲見日,明天會更好」,並呼籲政府建構透明高效的審查體制。圖片來源:莊閔茜攝
除了環評、行政流程外,也需面對電網饋線瓶頸
光電三法修改包括《環境影響評估法》、《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並加嚴光電納管條件,在國家風景區、地質敏感區、重要溼地與山坡地、水面型等多類案場全面納入環評,山坡地與水面5公頃或10MW(千瓩)、一般地面型40公頃或40MW即須環評,僅屋頂型與極小規模自用排除。
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TPiSA)創會理事長、寶晶能源董事長蔡佳晋表示,大型案場開發時間顯著拉長,以前開發時間大約是4到5年,預料未來將增加到6到8年,且環評只是開發流程中其中一個門檻,並不代表農業部農地審核或內政部地目變更就能順利通過。
他指出,只要進入環評,就不存在所謂的簡易程序。蔡佳晋說明,環境觀測固定需要半年時間,委託環評公司撰寫報告與提案約需3個月,送件審查也需3個月,後續安排小組會議、送交大會等流程,還需再加半年到一年,「最快也要1.5年到2年才能完成環評。」
另一個產業高度關切的問題,是修法並未設定明確的生效時間。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金華成總經理黃進成表示,政府在制定法規時,不應回溯適用於已投入成本或正在申請中的舊案,否則將進一步削弱投資信心。
在法規之外,未來若要擴大太陽能規模,饋線容量也成為限制。黃進成指出,傳統一條饋線僅能容納5.5MW電力,但隨著太陽能發電效率與技術提升,後續開發已因饋線不足被卡住,期望台電能持續電網強韌計劃,將單條線路的容量提升到10MW以上。
受限行政流程、環評與饋線不足,目前只有19%受理光電完成併聯。圖片來源:簡報
綠電需求不斷擴大,公民電廠、示範區會是解方嗎?
台灣用電有55%來自工業用電,也是出口導向國家,國際品牌對綠電需求持續擴大。再生能源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胡惠森表示,台灣2024年用電量約2,800億度電,按照經濟成長率推算,2030年會達到3,200億度電,推算至少需要400億度的綠電,其中建置最快速的就是太陽能。
台灣綠電需求的核心,來自淨零轉型與企業用電持續成長。蔡佳晋表示根據台積電的綠電目標,需在2030年達到30%綠電占比,但目前僅實現14%,反觀台積電海外辦公室跟非製造據點都已實現100%,競爭對手三星、英特爾的再生能源使用也逐漸提高,2023年三星跟英特爾綠電比例分別為31%與99%。
但在社會氛圍下,企業也不敢發聲,業者表示,旗下科技客戶雖然急需綠電,但由於台灣社會對光電產業存在負面標籤,導致業者在表態上相對謹慎。
在許多地區為無法設置光電、環評加嚴背景下,未來光電發展備受矚目。黃進成認為,可先在各縣市各開放10到20個「示範案」,讓專家與民眾共同檢驗,若農作物生長正常、地方受益,就可以考慮全面開放。
解決抗爭的關鍵在於讓地方受益,如推動公民電廠、提撥地方回饋基金或進行「地方創生」,讓光電收入帶動農村經濟與人口回流。蔡佳晋期望,透過完善的回饋機制讓社會有感,使光電案場成為農村再造的引擎,「農村人口會流失就是因為難以賺錢,農村經濟無法支持才會離開,而極端氣候、農村高齡化與勞動力不足都衝擊農村經濟。」他建議,可先從低地力、地層下陷不利耕作區、勞動力不足地方著手。
蔡佳晋以雲林台西工業區及崙尾東區為例,每年投入2億元回饋金挹注社福、教育、水利設施與沿海保全,大幅提升地方韌性。他表示,國發會134處地方創生優先區中,超過半數位於農漁村,普遍面臨人口老化與財政緊縮。
過去回饋金的主要爭議在於利害關係人劃分,永鑫能源資深董事胡根地表示,在早期的開發案例中,往往是由地主直接做決定,導致承租戶(實際養殖戶)的權益遭到忽略,目前的做法已改為承租戶必須參與協議,確保開發過程不影響生計與權益。
考量當今淨零目標多由中央推動,胡根地也期望,未來地方政府能展現主動性,意識到「若反對綠能,地方產業也沒有綠電可用」,進而主動劃設專區並與中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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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授權轉載自 Reccessary,原文見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