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a

【圖表】解析企業永續「雙重重大性」是什麼?台積電、永豐金怎麼做一次看

【圖表】解析企業永續「雙重重大性」是什麼?台積電、永豐金怎麼做一次看
撰文: CSRone/佘東育、陳厚儒     分類:G公司治理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4-12-27

因應IFRS永續揭露準則以及投資人對永續資訊的需求,企業鑑別重大主題時,不僅要考量價值鏈上對環境、社會的正負面衝擊,同時要評估衝擊相關風險與機會對組織的財務影響,應用兼顧永續與財務觀點的「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決定重大主題。

然而,將財務衝擊納入重大主題鑑別一舉,將面臨評估方法、資料蒐集與分析、揭露鑑別結果等挑戰。

企業過往鑑別重大主題,多依循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準則,透過盤點組織自身營運及上、下游之營運活動,判斷對環境、人權的衝擊。

 

而為滿足資本市場與投資人的資訊揭露需求,ESG 相關風險與機會對組織的營運衝擊、永續主題的財務重大性逐漸受到關注。本文將解析雙重重大性對永續資訊揭露帶來之挑戰與影響,以及各企業在評估財務重大性實務作法之異同。

 

雙重重大性原則是什麼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於 2019 年發佈《非財務報告指引:關於 氣候相關資訊報告之補充》中,首次提出兼具「永續」與「財務」的雙重重大性(Double Materiality),旨在幫助企業更全面地鑑別重大主題的影響,

 

你可能也想看:

企業永續報告調查》GRI採用率全球第一!從減碳目標到生物多樣性,解析企業永續五大亮點

解析IFRS最新指南》財務永續揭露準則四步驟一次看!佈局2027年永續報告新挑戰

 

隨著《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正式生效,受規範的首批企業將從2025年開始依據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以雙重重大性為原則揭露永續資訊。

 

ESRS 延續 GRI 對於衝擊重大性的觀點,關注組織的價值鏈對環境、人權造成的正負面衝擊,而財務重大性則定義為「有助財務報表使用者做出決策之重要資訊」──意即當永續議題衍生風險或機會,且能夠合理預期對組織的財務狀況、財務績效、現金流量、資金成本產生影響時,組織應將其視為具有財務重大性。

 

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於2024年發佈 IWA 48落實ESG原則的框架(Framework for Implementing ESG Principles),說明重大性判斷的核心概念在於:

 

從ESG三面向區分組織對外部的影響(由內而外),以及外部對組織的影響(由外而內);另一方面,非財務的因素也可能對組織產生間接的財務影響,例如: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有可能因碳費課徵而需付出額外的成本。

 


雙重重大性觀點說明。資料來源:作者彙整

 

雙重重大性觀點(以氣候變遷議題為例):

 

1. 財務重大性: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機會對於組織的財務衝擊,例如:淹水造成企業資產與設備損失。

 

2. 衝擊重大性:組織的價值鏈活動對於氣候變遷造成的正負面影響,例如:溫室氣體排放、能源消耗可能將加劇氣候變遷的嚴重程度。

 


雙重重大性概念。資料來源:EFRAG《重大性評估實施指南》 

 

雙重重大性的落實與對永續資訊揭露的挑戰

 

GRI 3:重大主題 2021將「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定義為辨識自身營運活動、供應鏈以及其他商業關係產生之負面衝擊的第一步,同時也是組織揭露重大永續資訊的核心。

 

此外,歐盟於2024年7月正式通過《企業永續盡職調查義務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CSDDD),借鏡OECD發佈的《責任商業行為盡職調查指南》,也明確指出企業落實環境與人權相關的盡職調查應符合的具體事項。


1.    將盡職調查整合至組織政策與風險管理系統
2.    識別與評估實際或潛在的負面影響,並優先處理嚴重性及發生可能性最高的負面影響
3.    預防可能發生的負面影響,同時盡可能降低已經發生之負面影響的衝擊範圍,或採取補救措施
4.    與利害關係人溝通,蒐集關於實際或潛在負面影響的資訊
5.    每年定期評估盡職調查及針對負面影響制訂的因應措施之有效性
6.    每年定期對外說明盡職調查及負面影響因應措施的執行狀況


儘管重大主題鑑別之流程已有明確的指引,因金管會於2023年發布「我國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強調財務重大性的IFRS準則逐漸被賦予強制力,企業亟需透過合適的方法評估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造成的財務衝擊。

 

然而,EFRAG於2024年五月發佈的《重大性評估實施指南》(Materiality Assessment Implementation Guidance),透過常見問題集統整了關於落實雙重重大性與財務衝擊評估的常見疑問,

 

其中包含財務重大性的定義及評估依據、重大性的量化與質化評估方法、雙重重大性分析結果的揭露方式等,足見雙重重大性的落實確實加重了組織執行上的困難;但在此同時,組織也能因此進行更完整的商業影響評估。


依據該指南的指引,組織將財務重大性的思維融入重大性評估之關鍵,在於透過盡職調查流程識別衝擊(Impacts)、風險(Risks)與機會(Opportunities),組織需掌握自身價值鏈產生的正負面衝擊,並分析因衝擊衍生之風險與機會對組織造成的財務影響,藉由「衝擊重大性」之視角連結「財務重大性」。

 

對於重大性的認定,該指南說明ESRS並未強制規範重大性評估的實施方式,組織可以選擇透過量化或質化的形式評估衝擊、風險與機會的嚴重程度或發生可能性等。



雙重重大性評估流程。圖片來源:作者製圖、資料來源:EFRAG《重大性評估實施指南》

 

雙重重大性實務方法與案例解析

 

1. 台積電


台積電以營收成長、客戶滿意、員工向心力、營運風險定義為營運衝擊因子,透過發放問卷予ESG相關業務的主管與同仁,採用「非常顯著、顯著、普通、稍顯著、不明顯」5項尺度,計算同仁填答之平均數,以評估各永續主題之財務重大性。



台積電重大主題鑑別流程。資料來源:台積電2023年度重大性分析報告



台積電雙重重大性矩陣。資料來源:台積電2023年度重大性分析報告


2. 美律實業


美律實業由永續發展及提名委員會、永續推動小組及相關主管參與重大主題分析,考量各永續議題對營收、成本、費用、現金流量、籌資/融資等財務指標之影響,作為財務重大性之基準,最終依據「營運衝擊程度」、「發生可能性」鑑別永續主題是否具有財務重大性。



美律實業重大主題鑑別流程。資料來源:美律實業2023永續報告書
 

3. 永豐金控


永豐金控以兩階段執行雙重重大性分析,透過發放衝擊調查問卷,了解利害關係人對於組織對環境與人權之衝擊,並依分析結果決定重大主題,再進一步將財務衝擊納入考量,由中高階主管針對重大主題可能對公司造成的成本、營收、商譽、風險衝擊進行評分,最終鑑別具有雙重重大性之永續主題。



永豐金控重大主題鑑別流程。資料來源:永豐金控2023永續報告書


 
永豐金控雙重重大性矩陣。資料來源:永豐金控2023永續報告書


依據以上案例,CSRone觀察企業評估雙重重大性及財務衝擊之方法異同:


1. 財務重大性的定義及範疇:企業常以營收、客戶滿意度、品牌聲譽等關於組織營運因素衡量財務重大性(如:台積電),而有些企業更聚焦於財務報表之相關指標(如:美律實業)。


2. 財務重大性評估的參與對象:由於財務重大性與組織營運具有高度關聯,因此相較重視多元利害關係人觀點的衝擊重大性,財務重大性的鑑別通常交由內部高階主管或推動ESG之單位進行,例如:董事會、永續委員會、ESG推動相關部室。本文中台積電、美律實業、永豐金控等案例皆是以此方法鑑別重大主題。


3. 雙重重大性的評估方法:綜合以上案例,台積電、美律實業同時考量衝擊重大性與財務重大性鑑別重大主題,而永豐金控則以衝擊重大性為基礎鑑別重大主題,再將財務重大性納入考量,並針對同時具有衝擊重大性及財務重大性之永續主題制訂更嚴謹的管理方針。 

 

CSRone依據GRI 2021定義之重大主題鑑別流程,以及IFRS準則強調之財務重大性,並融合企業輔導經驗與案例觀察,開發CSRone M-Tool協助組織導入雙重重大性概念進行重大主題鑑別,幫助企業符合最新法規及IFRS準則對於重大主題資訊的要求。

 

永續長觀點

 

重大永續議題的鑑別不僅是編撰永續報告的一個步驟,更重要的意義在於鑑別出來的結果能被實際運用在企業商業發展決策的討論中。

 

而加入財務重大性的雙重重大性分析,除能夠將永續風險與機會之行動化為實際的財務績效表現,亦能幫助企業經營者與投資人做出有效溝通,並獲得他們對永續行動的支持。

 

因此建議企業應開始從傳統的「永續做好事」或「僅為符合法規要求」的觀念,將雙重重大性分析與利害關係人議合行動納入企業經營與決策的重要管理流程中,提升對重大性分析的資源投入與規模,讓分析結果能更真實呈現出企業在永續發展上的實際需求。


參考資料:

Directive (EU) 2024/1760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3 June 2024 on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and amending Directive (EU) 2019/1937 and Regulation (EU) 2023/2859

COMMISSIO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 2023/2772 of 31 July 2023 supplementing Directive 2013/34/EU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as regards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FRAG Materiality Assessment Implementation Guidance

IWA 48落實ESG原則的框架(Framework for Implementing ESG Principles)

 

延伸閱讀:

永續顧問洞悉:COP29 落幕,中國將成全球氣候領導國?你該知道的3個未來關鍵轉捩點

什麼是綠色技能?永續人才需具備哪些專業?

 

※本文授權轉載自CSRone 永續智庫,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