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2018 年 4 月發布新版公司治理藍圖 (2018~2020),配合此政策,今年度將推動四大措施如下:
一、 英文資訊揭露: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 20 億元以上未達 100 億元的上市櫃公司,家數高達 371 家,應自今年起提供英文版的股東會議事手冊、年報及年度財務報告,其中有 166 家已經提前實施,也就是說,剩下的 205 家今年以英文資訊揭露。
二、 發布中英文重大訊息:實收資本額達 100 億元以上未達 150 億元的 31 家上市櫃公司,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 30% 以上的 47 家上市櫃公司,應自今年起發布中英文版重大訊息。
三、 設置公司治理主管:公開發行綜合證券商、上市櫃期貨商,及實收資本額達 20 億元以上未達 100 億元非屬金融業的上市櫃公司,合計 237 家,應自 110 年 6 月底前起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四、 董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配合全體上市櫃公司自 2018 年起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全體上市櫃公司自今年起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並載明於章程。今年共有 608 家上市櫃公司將進行董監改選,各公司須留意在股東常會前 40 日、或股東臨時會開會 25 日前,就要公告董監事候選人名單及學經歷。
本文獲《鉅亨網》授權刊登,原文:公司治理四大新制 608家上市櫃今年董監改選 候選人全面採提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