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回到2005年,報紙頭版時不時報導「背債兒」悲劇—— 國二男童須償還母親生前百萬債務、碩士生背父債千萬⋯⋯歸因於當年《民法》繼承權規定,若子女沒有主動辦理拋棄繼承、限定繼承,就得「父債子還」。
研究所一畢業,就時任高雄地方法院旗山簡易庭法官的陳業鑫,一開始並不引以為意,「因為法律這樣規定,所以我就依法審判。」
「不懂法律就該死嗎」弱勢民眾一句話 觸動法律人初衷
直到他遇到一對陳姓姊弟,由於不知父親生前替人作保,也不懂得辦理拋棄繼承,因此莫名背債百萬,直到案件終結,大姊激動反問:「難道我們不懂法律,就該死嗎?」
這句話猶如一顆小石子,掀起陳業鑫內心莫大波瀾——「確實,法律可以欺負不懂法律的人嗎?」
由於當時現金卡盛行,掀起卡債風暴、燒炭自殺潮,「債從天降」悲劇時常上演,陳業鑫追憶遇過最離譜案件,是6個月嬰兒得背阿公的千萬債務。
「都說要縮減貧富差距,但這種事情都發生在窮人身上⋯這些人是弱勢中的弱勢」,據當時家扶基金會統計,全台超過有2千名未成年的背債兒。
陳業鑫起身行動,先是聲請大法官釋憲,與民間團體合作,持續奔走立法院、投書媒體,儘管面對法界大老反彈聲浪,還有銀行、債權人施壓,直到2008年釋憲通過並施行修正案,陳業鑫才挺過壓力,落下心中大石。
由於特別增訂「溯及既往」條款,先前無端背負父母生前債務的未成年子女,可獲重生機會,被譽為「背債兒」脫困法案。
一位不願具名的林小姐表示,她深受這項修正法案影響,當年承襲父親的百萬債務一掃而空,「他(陳業鑫)的善舉真的幫助非常多人,讓我們能邁向光明的人生。」更有好幾位背債兒,特別寫信、登門拜訪感謝陳業鑫。
不忍勞工成弱勢 任勞動局長創下最低職災紀錄
2010年左右,在前台北市長郝龍斌邀請下,陳業鑫考慮許久,最終卸下法官衣袍,投入勞動局長一職,因他於心不忍,看見超時工作、職災逝世的弱勢勞工,遲遲難握有實質改變權。
上任後的他,率先針對違法超時工作、就業歧視的企業,展開一連串的勞動檢查,尤其當時房地產市場蓬勃,卻屢傳建築工人摔死的噩耗,「那些意外摔死的工人,做一年的工資,恐怕都還買不起一坪。」
挽救一個因職災逝世的勞工,就等同於挽救一個家庭。
陳業鑫找來時任台北副市長張金鶚首創「職災地圖」,這意味著凡是發生過工人死亡意外的建案,民眾上網就能輕易查詢到。
這項措施自然引起建商強力反彈,還揚言找律師提告,但陳業鑫堅持不退讓,他笑著說:「這就是勞動局長當過法官的好處,我知道界線在哪裡。」
▲2011年拿到孫運璿基金會優良公務員獎學金的陳業鑫,決定研究職業安全,赴往東京、雪梨、新加坡、香港參訪,複製國外的職安經驗帶回台灣。(攝影/劉咸昌)
礙於怕染上「凶宅」惡名,建商積極改善工安環境,當時的台北市短短三年內,創下歷年職災人數最低記錄,還擠進亞洲城市職災發生率最低的前兩名。
「民主法治社會,不可能用公權力去壓迫誰,『資訊透明』是很好的工具,讓市場、消費者,所有利害關係者,自行決定運作這個資訊到底重不重要⋯」陳業鑫說得坦然,但他異於公務員的創新思維,成了日後全台施行職災地圖的開端,實際為勞工權益做出翻轉。
俠客化為說書人 推動「預防法學」盼減少勞資對立
但陳業鑫並未止步,離開勞工局長一職後,毅然決然擔任起勞動律師,深入了解民間的勞資脈動。
已累積逾5年實戰經驗的他觀察到,許多勞資糾紛,往往起因是代表資方的管理層認知錯誤。
以試用期為例,曾有一案例是約定試用期為三個月,但新人到職已經五個月了,主管才認為表現不佳,打算直接解僱,但事實上這樣解僱是有問題的。
「主管其實是很尷尬的角色,自己本身是勞工,但又代表資方身份管理⋯我認為台灣很多勞資糾紛,其實是主管的認知錯誤,或是指揮監督產生的問題,」陳業鑫一針見血點出問題。
尤其,若勞工主張被雇主非法解僱,若是雙方不願和解,一直打到三審,「至少」要耗費三、四年時間。
據統計,全台約有147萬家中小企業,佔台灣整體企業數97.8%,倘若每個管理層都能懂點法律,就能從源頭遏止雙輸局面。
陳業鑫堅信「預防勝於治療」,去年就執筆寫書,耗費逾一年的時間,今年四月出版新書《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就是為了要推動「預防法學」。
同為律師的台北律師工會理事長邵瓊慧,相當贊同陳業鑫的新書理念,她認為若人人都懂一點法律,不但助勞資溝通無阻,更推動民主法治向前。
「醫師如果出一本養生的書,結果大家反而都不生病了;這跟律師很像,我反而覺得我成功了!」陳業鑫爽朗且堅定的語氣說著。
不再披起法官袍、身掛勞動局長的頭銜,陳業鑫仍秉持著法律人初衷,為勞資雙方伸張正義。
陳業鑫
1972年生
學歷: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經歷:
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長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59、740號解釋聲請人
最新著作:《懂一點法律勞資不對立,管理不犯錯》
▲ 陳業鑫坦言,自己是擔任律師,才有辦法舉出貼近讀者需求的案例,讓閱聽人能更容易「懂一點法律」。(攝影/劉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