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去年由總統公布施行,明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環境部也依氣候法訂定發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並受理新的減量方法審定申請,農業部提送「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竹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及「改進農業土地管理」等三案。
農業部報告指出,我國淨零排放路徑之自然碳匯關鍵戰略中,森林為重要角色,藉由「增加森林面積」、「加強森林經營」及「提升國產材利用」等三大策略達成森林增匯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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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指出,目前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已廣泛流通於自願性、區域性及國內性碳市場,須建立一套符合我國適用的森林經營碳匯方法。草案目的是建立一套具本土可行性的森林經營碳匯效益評估標準,可供後續國內有關森林碳匯專案活動執行。
會中學者專家都提出相關建議,包括森林定義及最小面積是否仍須0.5公頃限制、相關名詞定義、森林火災是否納入碳排、收穫林產品固碳計算機制、碳排監測方式等等。
農業部回應表示,面積每筆還是要符合0.5公頃,才是定義上的森林。另外,收穫林產品的固碳部分,因國際不同方法學計算方式有差異,將再檢討修正,朝簡化及具可操作性考量擬定。
蔡玲儀表示,此方法學將為全國適用,期待內容嚴謹,但也避免審到天荒地老,會盡快處理討論。農業部與會人員表示,認同不只求有也要求好,將研擬更清楚。
此外,蔡玲儀也說,氣候法通過之後,各界都相當關心,當時設了諮詢專線,幾乎每天都接幾十通電話,她詢問同仁,大部分是哪些疑問,得知大多來電民眾是表明自己有一塊土地,是否可以參與碳權。蔡玲儀表示,根據現行規定,個人無法申請,必須是事業單位、各級政府才符合申請資格。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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