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案施工期約一年,整座電廠建置完成卻走了五年,不知道人生有多少個五年⋯⋯。」南台灣的豔陽直直打在近二十萬片太陽能板上,魚兒在底下一區區方形魚塭裡躲避午後熱浪;這般漁、電和平共生的日常,是聚恆科技董事長周恒豪期盼已久的景象,只是他沒料到等待時間竟那麼長。
這座位在台南七股,由大亞集團旗下志光能源打造的太陽光電廠,是目前全台最大的漁電共生案場,第一期面積一一四公頃,分三區,裝置容量八十五MW(千瓩),太陽能板合計近二十萬片,七月取得電業執照後,未來一年預估可貢獻一.二億度發電,產出五百公噸漁獲,為指標性示範案場。
過去,「台南」、「七股」這組關鍵字連結諸多負面爭議,七股漁民曾因不滿光電爆量設置,北上總統府抗議。然而,志光案場催生過程中,卻像獨立於社會紛擾之外,全程平順和緩。志光為何能做到?關鍵就四個字——做足溝通。
案場設計考量養殖需求
漁民從規畫階段就參與討論
志光案場原有十名養殖戶,確定推動漁電共生後,業者確保原養殖戶優先承租權,當時兩戶主動退出,獲得合理補償金;剩下八名漁民,從事前規畫設計就參與討論,「有些區域的魚苗、餌料,溫度不需要太高,可裝設太陽能板;有些則不適合。我們都依照養殖戶的意見和需求去設計建造。」周恒豪說。例如,依法規,漁電共生的太陽能板遮蔽率不能超過四○%,對開發商而言,最方便的設計是全部推到魚塭的同一邊施作,但實務上要考量每區養殖作物、地主的意願等,規畫須下很大功夫。
案場的水域占總面積七八%,志光的設計僅覆蓋部分水域,「(扣除太陽能板遮蔽的四○%面積)六○%還是露天,等於只有十八%面積在太陽能板下,再分配給不需太強日照的養水、育苗區利用,理論上漁獲產出不會比以前差,每年會有五百公噸。」周恒豪仔細估算。
在未推行漁電共生前,地主租土地給養殖戶,每公頃一年約收取三到五萬元,如今土地由光電業者租下,以志光等早期案件來看,每公頃一年付給地主三十萬元,現在市場更已喊到四十萬到五十萬元行情,收入相差七、八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