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的空氣、肥沃的土壤、蒼翠的森林免費也就罷了,但是最近一連串氣候變遷帶來的缺水、水災、疾病等,動輒就讓社會損失慘重甚至運作停擺,我們赫然發現如果污染、廢水、廢氣、溫室氣體的排放也都免費,恐怕我們的快活日子所剩無幾了,終將付出更高的代價。有沒有一種可能,把污染、廢水、廢氣、溫室氣體都貼上價格標,開始收費?
以前理所當然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我們迫切需要替碳進行定價,把它貼上價格標。
但是碳看不見又摸不著,有些人白天大大方方地排,愛面子的晚上趁著天色昏暗偷偷排,碳管理聽起來很高大上,但實際上碳如何被管理?如果要收碳費,碳如何定價?一噸100元?300元?誰合理?誰說了算?
這也正是《氣候變遷調適法》修法過程中,最受關注也最分歧的地方。
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一門特別的評估技術,稱之為「非市場價值評估」,也就是幫沒有市場的東西算出價值或價格。商品、服務都有既定的交易市場,但是人人都想要的清新的空氣、肥沃的土壤、蒼翠的森林,以及人人都不想要的污染、廢水、廢氣、溫室氣體,這些東西通常沒有交易市場可以進行買賣,所以要算價值或價格時,會因為沒有參考點,致使不容易計算。
那麼這些沒有市場的東西,又該如何定價呢?我們現在就以碳為例,來討論兩種常用的定價方式。
碳定價的第一種方式為「損害成本法」,把所有對整體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成本計算出來,它的缺點是影響項目太多,計算不容易。
第一種定價方式稱為「損害成本法」。顧名思義,就是嘗試去把排放包含二氧化碳在內的溫室氣體對整體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成本計算出來。依據目前科學研究的彙整,溫室氣體會帶來淹水、海平面上升、極端氣候增加等影響,這些影響都會帶來經濟上的成本損失,把它計算出來、並換算成每排放一噸應承擔的成本,就是第一種定價方式。
損害成本法很直觀,但因涉及的影響項目可能很多、加上現有的科學能力不一定可以把每一項負面影響都量化出來,所以計算上並不容易。
碳定價的第二種方式為「維護成本法」,計算降低環境負面影響所需要支付的成本,目前碳費設計的邏輯、主要使用這種定價方式。
第二種定價方式稱為「維護成本法」,它計算降低環境負面影響所需要支付的成本。例如,為了減少碳排,我們可以換節能燈具、可以換變頻冷氣、也可以改開電動車等。把採取這些行為所支出的成本除以所減少的碳排放量,即可得到減少一噸碳的單位成本,這即是維護成本法的精神。
就理論上來說,前述兩種方法都可以應用在碳費的定價上;不過就目前的發展來說,採用維護成本法—減碳要花多少成本—來決定費率,是比較實用的方式。
主要原因是課徵碳費或碳稅,其實是釋放出一個「價格訊號」,讓排碳戶知道每排一噸碳,需要付出多少代價。理性的決策者會開始計算到底是要把這錢繳給政府,還是自己做減碳比較划算。若碳費費率定為一噸100元,那麼合理來說,減碳成本低於一噸100元的技術,都有誘因被使用。
政府在設計碳費時,首先要先了解這個行為邏輯,然後評估關鍵就是要計算特定費率之下存在多少減量潛力,而這個減量潛力,是不是足以達成想要的減量目標。同時,在這個費率下必然會對社會經濟帶來衝擊,是否讓排碳戶有足夠的調整時間和空間,亦是費率決定時的重要考量。
我們可以理解環保團體為了環境,希望設定一個很高很高的碳價。但我們要同時留意一點,若企業因為評估碳排成本太高而跑去國外生產,碳排也不會因此減少,只是跑到其他沒管制的地方去排,這就成為碳洩漏。用心良苦,卻一無所獲,這不是一個具全局思維的環保團體該有的想法。
究竟是一噸100元合理,還是一噸300元合理,這個價格標真是一門學問。
本文獲《綠學院》授權刊登,原文:碳如何定價?一噸100元太便宜,300元就合理?誰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