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部掌握,包括石化、鋼鐵、半導體、電子等產業,將有五百多戶、三百多家企業的能源成本勢將增加。中央大學管理講座教授梁啟源受訪表示,用電大戶條款規範的不是企業用電量的10%,僅是契約容量的10%,建置綠電對企業尚不會帶來無法負擔的成本,但企業的問題恐在於「買不到」,許多企業廠房條件根本無法設置太陽能光電板,只能向外購買綠電。
2019年中「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訂用電大戶須設置一定比例再生能源規定。根據經濟部能源局公布草案,契約容量達五千瓩以上用戶即為用電大戶。大戶業者需五年內完成設置10%綠電,也可以儲能、購買再生能源憑證、繳納代金代替。該條款同時也設置「早鳥優惠」,若業者提早在三年、四年內完成建置,僅須建置8%、9%綠電。
用電大戶條款原定去年11月上路,又傳出在今年農曆年前公告,最後因為疫情延宕明年元旦才拍板實施。立法委員蔡壁如昨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呼籲,將用電大戶名單攤在陽光下監督。王美花表示,與其對外公布名單,不如讓這些用電大戶配合法規比較重要。
台積電和日月光等大廠則表示,會遵循政府,採購綠電將會符合政策制定方針。半導體用電量最大的台積電已決定大舉購買綠電,並宣告2030年生產廠房採用綠電比重將達25%,非生產廠房全數採用綠電,2050年將全面使用再生能源。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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