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民眾對於遺體火化的接受度提升,火化塔葬成為目前的主流,但無論公立或私立納骨塔皆佔用土地資源,最終用地仍有耗盡之時。
為使環境永續發展,部分縣市已開始推動各項創新的「綠色殯葬服務」,如辦理聯合奠祭、電子輓聯平台、線上追思、推動殯葬設施綠建築認證;此外,近年來環保風氣抬頭,許多國人也逐漸接受樹(花)葬、海葬、灑葬等「環保自然葬」。
愛地球的環保自然葬
所謂環保自然葬,指的是當人死亡後,將遺骸火化燒成骨灰,再經研磨處理後,於政府劃定之區域內進行樹葬或骨灰拋灑,不做永久的設施、不立碑、不記亡者姓名,讓骨灰歸於土地、永續循環。
根據內政部統計,環保自然葬件數在2017年已有7,743人,也就是大約每20人就有一人選擇樹葬、海葬等環保自然葬,顯示國人葬俗觀念持續轉變,有愈來愈多民眾認同並接受新興的殯葬文化。直至2019年10月,目前全國可實施環保自然葬的地點已達36處。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19條規定,採「自然葬」方式處理遺體須注意以下幾項:
1.遺體應火化,且火化後之骨灰應經磨細後才能進行骨灰拋灑或植存。
2.骨灰可以「拋灑」或「植存」方式,辦理「海葬」或「樹葬」、「花葬」、「草葬」等各種葬式。
3.骨灰可以直接拋灑或植存,也可以裝入容器後拋灑或植存。但容器材質應易腐化且不含毒性成分(一般常見容器有紙袋、紙盒、紙罐或玉米澱粉製的可分解罐等)。
4.不得在拋灑或植存骨灰地點,有立碑、立石、封土等行為,也不得破壞原有景觀環境。
5.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會同相關機關劃定一定海域,實施骨灰拋灑;或於公園、綠地、森林或其他適當場所,劃定一定區域範圍,實施骨灰拋灑或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