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除了既有的水泥本業之外,近年來也進軍綠能產業,子公司台泥綠能這兩年在彰濱工業區的用地擴增太陽光電與陸域風電發電量。目前已有26MW的地面型太陽光電與兩支分別為3.6MW的陸域風機,今年再申請興建五支風機。
台泥綠能處長江一志表示,台泥綠能選擇在彰濱近二十公頃的自有土地設置風機,也能減少眩影及噪音對民眾與鄰近廠家的干擾。事實上,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工業區內的開發行為其實不需要再進行環評,只是今年申請的五支風機鄰近彰濱工業區的辦公區域,才被要求審查。
經過環評委員書面審查建議與檢討,台泥已先將風機從五支改為三支,總裝置容量不超過12MW,比預期減少將近10MW的裝置量。代表出席環評會議的台泥綠能處長江一志表示,參考環評委員意見與風機可能對電力系統的衝擊,決定減去兩支風機。
然而,台泥綠能設置在自有土地的風機仍免不了對生態造成影響,台泥聘請的開發公司艾奕康工程顧問公司在報告時即提到,鄰近防風林經常有蝙蝠穿梭飛行,彰濱的水道也是水鳥族群的棲息處,這些都是可能的受影響對象。
雖然台泥綠能提出,設置警示燈、巡檢動物撞擊事件或屍體以進行滾動式檢討,但環評委員孫振義仍要求台泥綠能必須進一步說明對保育類鳥類影響、加強監測計畫、擬定鳥擊發生時的停機計畫與緊急應變降載機制,這些都得趕在秋季鳥類頻繁活動時完成。
除此之外,環評委員也要求台泥綠能提出三支風機與彰濱的太陽光電區與另外兩支離岸風電基組的影響評估以及營運期間對電磁波的監測,風機善葉若有損壞則必須列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