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力發電遴選告一段落,二十個申請案中有七家開發商、十個風場雀屏中選,二○二五年預備共併聯的裝置容量總計三.八三六GW(百萬瓩)。遴選結果出爐象徵風力發電後續將進入實質簽約階段,目前經濟部預估七月將會和開發商簽訂契約,但過去兩年政策的跌宕反覆,讓不少開發商的擔心才正開始。
政策上的混亂得話說從頭。今年一月經濟部終於公布《離岸風力發電規畫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讓遴選遊戲規則浮上檯面。「但遴選其實是一連串政策不周延造成的結果。」一位外國開發商感慨。由於未來還要與各方主管機關打交道,開發商談起憂心,都直言不能具名。
風機遴選告一段落,7家廠商、10個風場雀屏中選,經濟部預計將在7月簽訂合約。
須經過環評、送報告審查 開發商才有投標資格
早在二○一五年,經濟部公布三十六個離岸風機潛力場址後,便依《電業法》相關規定要求開發商須經過環評、取得地方政府同意,送交「電力系統衝擊分析」給台電審查,過五關、斬六將後,才能拿到參與遴選的資格入場券。
當時開發商心裡有底:「潛力場址加總後的裝置容量高達十GW,但台電的電網無法全部併聯進來,因此容量一定會有競爭。」在這個前提下,開發商選擇開發場址時,多少會把併聯裝置考量進來。
一位開發商私下表示,由於三分之二的潛力場址集中在彰化外海,因此不少開發商鎖定彰濱工業區既有的超高壓變電站作為風機電力上岸接點,「台電也確認彰濱這個超高壓變電站,還有二GW可以讓風機接上。」部分開發商便以此為前提,規畫風場開發的量體,並製作相關「電力系統衝擊分析」。
只是二○一七年當開發商開始將「電力系統衝擊分析」送進台電審查後,台電卻突然告知暫不審查,開發商解釋,原因出在「能源局規畫在彰化另外設置『併網點』。」換句話說,原本設想的彰濱超高壓變電站,不能作為風機上岸接點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