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環境和物種,在開發與存續間拉扯,然而總有一群人,默默地在保護著塊土地,在環保抗議場合或是座談會上,你一定不陌生,在一群人中總有張西方面孔,他是文魯彬,曾經是年收千萬的美籍商業律師,現在,他不但是貨真價實的「台灣郎」,更是台灣的環保鬥士。
第一次與文魯彬見面是在大安森林公園,這個喜歡赤著腳感受土地的「老外」,格外的吸引人注目,雖然今年已經六十五歲,但文魯彬卻總給人一種像孩子般天真直率的印象。
「你看我們的公園裡竟然沒有落葉,落葉是土地養分的來源,是許多生物養分的來源,為什麼我們要掃掉呢?自然是人類生活的一部分,為什麼我們卻很少關心呢?」他有點不捨的說著,我可是第一次來台灣,就愛上了這裡呢。
沒有廣告的台灣 第一次來就愛上
文魯彬出生於美國威斯康辛州,從小就對中文有興趣的他,1976年從紐約大學漢學系畢業後,一心想到亞洲繼續學習中文,當時因為中國正處於文革時期,與西方關係並不友好,一位老師邊推薦他:「如果你想學中文,那就去台灣吧,那裡是固有傳統中國文化的最後堡壘。」
他初來乍到時,正好是戒嚴時期,一下飛機隨身帶來的《紐約時報》和《遠東經濟週刊》就被沒收了,一進市區更讓他驚訝,街道上幾乎沒有商業廣告,只有「殺朱拔毛」、「反攻大陸」等標語,「我那時候只覺得這個地方真有趣」。
▲第一次來到台灣,文魯彬就深深喜歡上這塊土地。(文魯彬提供)
來台灣六個月的時間,文魯彬結識了許多台灣朋友,小小的島國很快地就擄獲了他的心,「這裡離海很近,離山更近,台灣人也非常的熱情,你很難不喜歡這個地方,我那個時候大概就知道了,我以後想要住在這個地方。」
台灣民主運動 激勵他踏上律師之路
但想住在台灣,文魯彬面臨了現實的問題「留在台灣我能做什麼?」,當時民主及司法改革運動正開始萌芽,文魯彬也有許多台灣的朋友都在參與黨外運動,並常常說給他聽,然而,當他偶然在路邊看到許多黨外律師,正為民眾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才讓他心中的想法逐漸清晰……。
「法律是個能真正保護人的東西,法律對於台灣以後一定有很大的幫助!」
就這樣一個念頭,他決定回到美國科羅拉多州的丹佛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就是為了「有一天再回到台灣來」。
年薪千萬 回饋台灣卻埋下失業種子
法律學博士學位後,1983年文魯彬再次回到台灣,在各大律師事務所累積經驗後,於1989年創業,顧立雄、謝震武都曾經是他的同事!隨著台灣解嚴,來自世界各國的品牌相爭進入台灣市場,也讓文魯彬的事務所迎來前所未有的成功,在當時擠進台灣前五大的國際法律事務所,賺進了年薪千萬的可觀收入。
▲回台後創業,讓文魯彬成為年收千萬的商業律師,迎來事業的巔峰。(文魯彬提供)
這時的文魯彬也不忘他最愛的台灣,開始以事務所的名義捐款,進行許多公益活動,引來合夥人的非議,1999年9月,震驚台灣的921大地震搖碎了無數家庭,文魯彬提議捐出100萬台幣賑災,卻得不到合夥人們的認同,最後因為理念漸遠,文魯彬只好黯然離開事務所。
就在文魯彬以社會企業為理念,再次創辦博仲法律事務所時,一個噩耗突如其來的降臨,他被醫生診斷出罹患肺癌,兩顆腫瘤,最大的達六公分,醫生殘酷的向他宣布:「只剩下半年的生命」。
也許是因為父親與哥哥都是醫生,聽了不少關於醫院的弊端,讓文魯彬下意識抗拒西方的醫療方式,他和太太選擇移居花蓮,採用生機排毒飲食療法迎戰病魔。
「那時候沒有任何壓力,我幾乎天天都去海邊游泳,親近大自然,感覺病痛都被自然撫平了。」
說也奇怪,兩個月後當他再回到醫院檢查時,腫瘤竟奇蹟般消失,就連醫生也不可置信!
經歷了這一場生死劫難,文魯彬也重新思考自己人生的意義,「我在花蓮的日子,有很多機會跟自然接觸,我覺得大自然是很有力量的,每個人也都應該有和我一樣的權利,去感受到自然對我們的愛‧」
於是他做了個重要的決定,「我還是要繼續當律師,只是這次,我希望我的當事人不要再是財團、有錢人,我的當事人是大自然,是這個台灣。」
▲一場大病,讓文魯彬重新思考生命的意義,從此之後,他不是財團的律師,而是台灣環境的律師!(文魯彬提供)
不只發願成為環保公益律師,文魯彬更下定決心,要放棄美國國籍,正式成為台灣人!「我知道當環保律師可能會得罪財團、甚至得罪政府,我很怕像其他外籍人士一樣被驅逐出境,如果我成為台灣人,就再也沒有人可以把我趕出台灣了。」文魯彬滿臉笑容自豪地說,「要不然打死我、要不然把我關起來,但無論如何我都不用離開台灣了。」
想成為台灣人還有另一個原因,也正是少數會激怒文魯彬的原因,那就是博仲法律事務所當成立之初,事務所就參與了亞泥開採的環保案件,「當時很多人說,就是因為我是外國人,我根本不是真的關心台灣,反正如果因為環保搞爛了台灣的經濟,我也可以拍拍屁股回美國,根本不用對台灣負責。」
「所以,我要成為真正的台灣人,我要讓這些人知道,我就是台灣人,我會跟台灣永遠站在一起!」
散盡家財成立協會 只為保護台灣而戰
保持著如此堅定的心,終於在2003年文魯彬正式歸化成為中華民國國民,同年他也成立了「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以法律為背景的環保團體,甚至在2005-2007年間,成為台灣行政院的環評委員。
從反核、焚化爐弊案、白海豚及石虎保育、空氣汙染、非法漁業等等大大小小的環境議題,只要跟環保有關的場合,幾乎都能看到文魯彬的身影,只要說起這些環保議題,平常沒什麼脾氣的文魯彬就會展現出身為律師難得一見的氣魄,這也讓他成為財團企業眼中最頭痛的問題人物之一。
為了支撐協會的運作,還要參與大大小小的活動,文魯彬幾乎是散盡家財,他開玩笑地說「以前我當商業律師賺很多,但我對錢真的沒什麼概念,現在想起來真後悔,那時候的錢如果拿來現在用該有多好!」
▲文魯彬的蠻野心足協會對各項環保議題提供法律協助與監督。(文魯彬提供)
環保,不是拒絕開發
文魯彬也說,自從他當了環保律師後,遇到最多人問他的問題就是:「你們環保人士什麼開發都不要,那經濟要怎麼辦?」文魯彬每次遇到相同的問題,總是非常有耐心地解釋,「不是不要經濟,而是你想要怎麼樣的經濟?」
「有些開發你只有獲得短暫的利益,十年後、二十年後,可能就沒有用了,但我們卻要付出很多代價去做這個開發,那這是一個好的經濟嗎?」
文魯彬說台灣是很民主的社會,沒有人知道怎麼樣才是「絕對正確的」,他也不知道,但他的工作就是要把開發的好處,跟開發會帶來的傷害和代價,但都攤在陽光下讓民眾知道,讓民眾有權利去選擇。
「不是不能開發,而是該怎麼開發,我們付出的代價值不值得?我們後代的子孫會感謝我們,還是責怪我們?」
秉持著這樣的理念,這位已經65歲的老先生卻還是努力不懈的為台灣的環境奮鬥著,「有好的環境,才會有好的經濟」。
困難越多 就代表環境越需要我
但環保路上也不是一路順心,挫折對他來說是家常便飯,文魯彬卸任環評委員後,還曾因為理念不同而在環保署參加環評會議時,遭到政府人員和財團的毆打,這件事太過震驚,也讓他一度身陷挫折與無力感之中,久久無法走出來。
有朋友就問他,會不會後悔放棄了美籍成為台灣人?文魯彬不只不後悔,反而有點生氣地跟朋友說,「我一點都不後悔!台灣就是我的家!」經此一事,文魯彬不禁深思,「我是律師,我曾是環評委員,我有錢和地位,但我還是遇到了這種不公平的事情,那其他人呢?一般民眾該怎麼辦?不會說話的動物和環境又該怎麼辦?」
最後他終於悟出屬於自己的道理,「困難越多,負面的事情越多,就代表越需要我們站出來。」
文魯彬來台至今已經超過40年,他始終沒有放棄守護台灣的承諾,他也看到很多人說台灣是「鬼島」,讓他很難過,他想跟更多的台灣朋友說,「台灣是我深愛的家,希望大家能一起保護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