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駕照也能騎、減少通勤成本!日本放寬「電動滑板車」規範
今周刊編按:在台灣,電動滑板車屬個人行動器具,僅能在特定公園、校園騎乘,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5項規定,尚不能在一般道路上使用,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
近期台灣交通法規新制上路,引發不少爭議,無獨有偶,日本 7 月初也修了《道路交通法》,放寬電動滑板車的上路限制,將其分類從原本的小型特殊汽車,變更為「小型電力自行車」,不只允許騎上特定人行道,也提高在一般道路上的速限,且不用駕照也能上路。此案修改後,預期使用電動滑板車的人將大幅增加,卻也引發不少交通安全議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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