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為推展再生能源,打造低碳綠色城市,已推動公有房舍太陽光電屋頂標租、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補助私有房舍屋頂型太陽光電及配合經濟部工業區導入聯合標租計畫等多項綠能政策;另外,市府自106年起於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明定契約容量5,000kW用電大戶應設置10%綠能設備。截至109年6月,桃園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已達284.6MW,為北區縣市最高,較升格前已成長約5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