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申請網站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購買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措施,延長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同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以2年為限,意即最長可延長4.5年。
為促進節能減碳綠色消費,現行節能家電退稅措施規定,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間至今年6月14日。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指出,統計2019年6月15日實施至2025年3月底為止,電冰箱汰換台數為282萬台、減徵稅額約45億元,冷暖氣機810萬台、減徵稅額約150億元,除濕機179萬台、減徵稅額16.6億元。
考量未來應持續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對整體社會經濟具正面效益,達成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目標,並促進民眾購買節能電器,行政院會今拍板修正貨物稅條例,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限。
根據草案,優惠措施將延長到2027年12月31日止,另增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並以2年為限,意即節能家電退稅措施最多可彈性延長至2029年底為止。實際修法結果,仍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根據財政部預估,政策延長後,每年可節電5.15億度, 相當節省電費17.78億元,也能抑低二氧化碳排放25.44萬公噸。
經濟部能源署組長高淑芳補充,從2022年統計資料來看,超過10年的老舊家電約有730萬台,除了貨物稅減徵,經濟部也推出節能家電汰換補助,2023年、2024年約為322萬台補助量,2025、2026年的目標是414萬台,這是後續要做汰換的主要對象,合計預估可以汰換掉逾700萬台老舊家電。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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