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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冰箱、冷氣補助繼續發!節能退稅延長到2027年,節電還能領回稅金

節能家電退稅好康延長!最高退稅2000元,實施期間到何時?切記「一條件」別錯過以免不退還
撰文: 聯合報/記者黃婉婷     分類:低碳綠色生活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5-05-01

今周刊編按:為促進節能減碳綠色消費,現行節能家電退稅措施規定,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間至今年6月14日。

行政院會週四(5/1)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購買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措施,延長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同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以2年為限,意即最長可延長4.5年。

不過,購買符合經濟部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或第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節能電器),非供銷售且無退貨或換貨者,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得特別注意申請時間。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申請期限須在購買日(即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之交易日期)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就不得申請退還2000元。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申請網站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購買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措施,延長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同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以2年為限,意即最長可延長4.5年。

 

為促進節能減碳綠色消費,現行節能家電退稅措施規定,民眾購買經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間至今年6月14日。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指出,統計2019年6月15日實施至2025年3月底為止,電冰箱汰換台數為282萬台、減徵稅額約45億元,冷暖氣機810萬台、減徵稅額約150億元,除濕機179萬台、減徵稅額16.6億元。

 

考量未來應持續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對整體社會經濟具正面效益,達成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目標,並促進民眾購買節能電器,行政院會今拍板修正貨物稅條例,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限。

 

根據草案,優惠措施將延長到2027年12月31日止,另增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並以2年為限,意即節能家電退稅措施最多可彈性延長至2029年底為止。實際修法結果,仍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根據財政部預估,政策延長後,每年可節電5.15億度, 相當節省電費17.78億元,也能抑低二氧化碳排放25.44萬公噸。

 

經濟部能源署組長高淑芳補充,從2022年統計資料來看,超過10年的老舊家電約有730萬台,除了貨物稅減徵,經濟部也推出節能家電汰換補助,2023年、2024年約為322萬台補助量,2025、2026年的目標是414萬台,這是後續要做汰換的主要對象,合計預估可以汰換掉逾700萬台老舊家電。

 

 

※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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