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起車禍昨日上午發生在台南市北區忠義路、成功路口,正在過馬路的38李女牽著女童走在斑馬線上,卻突然被從忠義路左轉的小客車撞上,李女被捲入車底重傷,女童遭撞飛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目擊者雖紛紛上前協助並報警,送醫後,女童仍傷重死亡,李女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肇事的杜姓女駕駛懷孕4個多月,案發後驚惶失措,在現場不斷啜泣。
女童父親余男表示,老婆帶著女兒到診所拿藥,沒想到卻天人永隔,他痛批,杜女本身也懷孕,怎麼可以開這麼快,「她要生一個還我嗎?」。
余男表示,不解為何好好走在斑馬線上會被撞成1死1重傷,難以接受,政府才剛修法要禮讓行人路權,結果的孩子卻被撞死,老婆還因為受傷在醫院救治,「無疑是很大的諷刺」。
余男也說,肇事的杜女今天上午有打電話給他,「她要生下小孩來賠給我」、「怎麼生?再怎麼生也不可能一模一樣啊!」女童父親表示,他告訴對方,如果真的有心,明天可以到女兒的靈堂前捻香,等他妻子好了再來談。
杜女的言行也引起網友砲轟,「人命這麼隨便嗎?」,許多民眾更怒批「真的是名符其實的『行人地獄』」,並湧入黃偉哲臉書,留言市府正視行人用路安全。
家長必看!專家:家長陪同孩子過馬路責任重大,注意「3重點」
肇事杜女供稱,視線被A柱擋住,才會造成該起車禍,到底過馬路要怎麼過才安全?長期致力於兒童安全和福利的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駕駛轉彎注意四周、減速慢行是最基本的,「肇事駕駛絕對要負起責任」,A柱根本不是肇事理由,家長帶小孩過馬路時也要留意許多細節,才能避免憾事發生。
雖然該起事件的駕駛有錯在先,不過林月琴也提醒民眾,身高低於110公分的孩子,確實有可能無法被駕駛看見,因此穿越馬路時最安全的作法,還是建議6歲以下的孩子「用抱的」,若要行走,家長也應抓緊孩童的「手腕」,並眼觀四周。
用路人「路口不停讓行人」5月起大執法,一旦被抓到罰單從3600元起跳
5月起警方已開始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進行取締,若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通過,無論大、小車都至少開罰3600元,機車則是1200元。
新法上路本意是為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維護民眾安全,令駕駛困擾的是,有些路口範圍較寬廣,若行人一踏上斑馬線車輛就不能過去,恐會造成交通堵塞。警政署解釋,駕駛人遇到斑馬線時,如果符合「車頭進入行人穿越道」及「距行人3公尺內」2項要件,就會被認定不禮讓行人而被取締。
那麼不停讓行人的取締基準究竟為何?據《中央社》報導,警政署解釋,如果路口無人指揮,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的行進方向小於3公尺(約斑馬線的3個枕木紋),就會被視為違法進行取締。倘若路口有義交、學校導護志工等人指揮,駕駛卻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也可直接認定並進行舉發。
警政署強調,由於「路口不停讓行人」主要由警方目視執法,對於裁罰難免有爭議情形,不過執法過程皆有全程錄影蒐證,如果當事人有任何疑義都可依法向相關單位提出申訴。
對於該起事件,台南市長黃偉哲今天下午在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對整件事情也感到非常難過;台南市政府也透過發言人田玲瑚表示,市府對於小女孩不幸身亡同感悲痛、不捨,市府警察局、交通局等相關單位必將嚴加取締交通違規、加強執法,也希望社會大眾可以共同維護行人道路優先使用權,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弱勢的行人:要多少人的生命才能換來全面檢視斑馬線退縮和行人庇護島?
對此事件,臉書社團「弱勢的行人」發文表示,這事不該就這樣被忘記,他自己也有女兒,過路口的時候從來沒有放心過,「到底要用多少人的生命才能換到全面檢視斑馬線退縮和行人庇護島?」道路的設計是地方政府沒錯,但全世界大部份先進國家都有統一規範,台灣就是可以因地制宜, 該是中央政府站出來的時候。
「你可以不用馬上把路一次改掉, 但新蓋的路可以要求吧? 已經蓋好的路可以不要改回去吧? 有人改好有人改差,就算一千年也到達不了目標。
引來網友感嘆,「像日本這種連頭都不用擺甚至閉著眼睛都能過馬路的環境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