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之前曾看到報導說,台灣有兩百萬人在大陸工作、生活。這幾年來台灣有越來越多NGO鼓吹倡議移工在台生活的權益與工作條件,我自己本身也在移工團體服務過,越想越覺得奇怪:台灣人在大陸也算是「移工」嗎?為什麼我們可以如此苛待在台灣的外籍移工,卻一股腦兒地就不害怕去大陸當「移工」?我們的社會為什麼不會像歧視東南亞移工一般,歧視到大陸工作的台灣人?
也長期身為「移工」的褚阿北:
台灣不是正要過年嗎!過年問這麼嚴肅的問題有人要看嗎?(摔筆)
而且你的問題實在太敏感,阿北的玻璃心禁不起挑戰(才怪)。我不會告訴你答案,不過我可以分析幾個因素給你,讓你自己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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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兩千三百多萬人口,既然有近十分之一的人口在中國大陸工作,這兩百多萬人算不算「移工」?如果是的話,在全球移工的分類上,到底算是哪一種類型?
我把這個問題,請教人類學出身,長期關注菲律賓移工問題的新聞工作者「阿潑」黃奕瀠,她說:「我曾看過一個說法:移工跟候鳥一樣漂泊,只要離開自己的土地,不斷往返,就是移工。從這點看,無論大陸人在台灣工作,或是台灣人在大陸工作,當然都是移工,沒有什麼差別。」
根據《經濟學人》週刊,國際移工基本上分成四類。既然台灣人到大陸工作,無論藍領白領,本質上確實就是國際移工,那麼究竟屬於哪一種類型?
第一類是最傳統型的「從開發中國家到高度開發國家」,這一類移工根據麥肯錫顧問公司下屬的研究單位 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 估計,有一二億人。從在巴黎街頭看到賣仿冒LV包的塞內加爾攤販,到加州葡萄園工作的季節性墨西哥移工,都屬於這一種。
第二類是從一個開發中國家到另一個開發中國家,共有八千萬人。這包括了到中東阿拉伯灣岸國家討生活的印度人跟菲律賓人,也包括了逃到約旦的敘利亞人,或是在衣索比亞、肯亞的索馬利亞難民。
第三種是高度開發國家遷徙到其他高度開發國家,比如說很多瑞典人長期在挪威工作,也有許多德國年輕人到奧地利去上大學,這一類有四千一百萬人。
第四種是從高度開發國家到開發中國家,約有七千萬人。比如說英國人到坦尚尼亞或其他英屬殖民地經營大型農場,把雞肉跟雞蛋回銷到歐洲,或者歐洲的傳教士到非洲去建立教會、法國的無國界醫生到南美洲行醫等等。
所以每十個台灣人有一個在大陸工作,究竟算是這四種中的哪一種?
不是對中國心存冒犯,但第一種「開發中國家到高度開發國家」的可能性,確實可以直接略過不用討論。
那麼是第二種「開發中國家到開發中國家」嗎?
這類型比較複雜,但也最有趣,因為開發中國家,還分成相對有錢跟相對貧窮的。相對有錢的開發中國家如菲律賓跟印度,其人民窮歸窮,還是可以買得起單程機票去遙遠的杜拜打工,奈及利亞人也可以負擔人蛇高昂的費用渡海去歐洲掙錢。
然而相對極度貧窮的開發中國家,人民窮到沒辦法去到灣岸國家,更別說歐美了,只好在鄰近打轉,找比較不那麼窮的地方去。於是馬利人只能在西非流竄,阿富汗人湧向巴基斯坦,柬埔寨人和緬甸人到泰國打工,布吉納法索人去鄰國象牙海岸……基本上就是巴士到得了的地方。
象牙海岸也很窮,跟孟加拉一樣窮,但好歹比布吉納法索富裕。根據世界銀行的估計,約有一百五十萬的布吉納法索移工,住在兩千三百萬人口的象牙海岸,而這些待在象牙海岸的外勞所匯入母國布吉納法索的薪資,占布國所有海外薪資的百分之八十七。
世界銀行的 Dilip Ratha 說:「越窮的人,他們願意遷移的距離就越短。」( Thepoorer the people, the shorter the distance they want to travel.)
同文同種,加上使用同樣的貨幣,讓布吉納法索的移工在象牙海岸生活適應不至於太過困難,雖然做的是苦力、建築工、市場攤販這些辛苦的工作,但也不會比在自己的國家辛苦,屬於可以接受的範圍。
至於兩千萬孟加拉窮人到鄰國印度工作,則取代了印度底層部分的勞動力,讓印度的窮人去波斯灣打工;寮國、柬埔寨、緬甸的窮人到泰國的農村打工,釋出泰國農村的人力到台灣打工。於是,台灣有了超過六十二萬來自東南亞各國的移工(這還不包括以外籍配偶名義在台生活,以及官方無法計入的流離人口)。
那麼,台灣人以移工的身分,都去了哪裡?
十分之一的台灣人選擇到遷移距離最短的中國大陸生活、居住、工作,跟第二類移工潮流有沒有關係?
或者,兩百萬台灣人在大陸算是第三類「高度開發國家遷徙到其他高度開發國家」?這跟美國紐約華爾街銀行家精英轉戰英國倫敦金融界,或奧地利武打明星跨海征服好萊塢然後華麗變身為兩屆加州州長,是同一個概念嗎?
在北歐,挪威最多的移工來自瑞典,而瑞典的移工最多來自於芬蘭。對他們來說,反正維持同樣的生活品質,在母國沒有比較不好,移住的國家也沒有特別好,哪裡有工作,哪裡工資高,就到哪裡去,無論是為了學位或是工作,只是簡單的供給需求媒合而已。
阿潑提醒我,《報導者》曾經做過一個專題,標題是「被台灣拋棄的博士們,西進中國的學術移工」,就是專門講六、七年級的台灣博士到大陸各省分大學執教的這批「移工」。
我注意到這個教育界移工的趨勢,不只很多在台灣找不到教職的台灣博士到大陸大學去就職,很多在台灣的傳統升學制度下考不上醫學院的人(包括退休後想學習中醫的中年人),也選擇到大陸去念醫學院;在台灣想朝職業足球發展的學生,也到中國去上培養職業足球員的足球學校。
這有點像在德國想學醫、獸醫、經濟學或念心理學,但因為競爭太激烈以至於在德國升學制度中被刷下來的八萬年輕人,跨過國界到只有八百萬人口的奧地利去註冊當地大學。因為奧地利原本採取開放的學制,相信任何高中畢業生都有權利可以自由選擇想念的科系,沒有成績要求的門檻,而且只要是來自歐盟國家,即使外國人來奧地利上大學,基本上都形同免費。
奧地利靠德國邊境的大學,因此有幾乎超過一成以上的學生是德國學生,造成奧地利納稅人的不滿,開始要求奧地利大學醫學院設置保障名額,保障奧地利本地生占百分之七十五,歐盟學生占百分之二十,其他外國學生占百分之五。
又或者,台灣人到大陸工作更像第四類「高度開發國家到開發中國家」?很多台灣人相信是,但我抱持比較懷疑的態度。精英人力資源總經理劉匡華在一次接受《Cheers》雜誌訪問時說過耐人尋味的話,他認為台灣人到大陸發展犯下最大的錯誤,正是「把去大陸當成到非洲」:沒做足功課、放不下身段,認為兩岸同文同種「沒有差異」,到了當地卻又自認「高人一等」。
光從數字上來看,二千三百萬人口的台灣去大陸的有超過兩百萬人,將近十四億人口的大陸,其企業派來台灣的卻只有兩百多人,即使台灣的大專校院開放招收陸生也只招到總名額的三分之一。既然兩岸同文同種,也都堅信「人往高處爬,水往低處流」的硬道理,為什麼沒有更多的陸籍主管、陸生對台灣趨之若鶩?台灣人若真的去布吉納法索發展,當然可以算是第四類,但請問大陸是布吉納法索嗎?
當然,大陸不是布吉納法索,台灣也絕對不是奧地利。如果把一百五十萬布吉納法索人去象牙海岸當移工,跟二百萬台灣人前往大陸討生活的現象拿來類比,當然不合理。但堅持這兩個例子完全不可以放在一起比較,也未免太武斷。兩百萬台灣人在大陸當移工這個事實,平心而論,放在這四種國際移工的分類架構底下,到底屬於哪一種?請不要告訴我以上皆非,世界就這麼點大,台灣也沒有這麼特別,真的沒有第五種了。
至於答案是什麼,就要看我輩台灣人有多少能力,可以誠實面對自己的困境了。
(本文選自全書,張若儀整理)
作者:褚士瑩
出版:大田出版
書名:55個刺激提問:把好事做對,思辯後的生命價值問答,國際NGO的現場實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