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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電供應不足被砍單?環保署一紙「命令」的3個數字,恐讓力麗旗下紡織部門損失逾百億營收…

今周獨家-綠電系列報導》環保署一紙「命令」的3個數字,恐讓力麗旗下紡織部門損失逾百億營收…經部解釋了
撰文: 林韋伶、鄭鴻達     分類:其他綠能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3-04-11

3月22日,環保署公布的一紙命令,讓許多國際品牌供應鏈企業主跳腳。對知名紡織業者力麗集團的紡織事業部門來說,環保署加嚴陸域風電環評認定標準,命令上3個數字的修正,可能讓他們因綠電供應不足被砍單,損失金額保守估計恐逾新台幣百億元。

「今年第一季,在短短的3個月內,就有6家歐美品牌商先後親自前來台灣,關心我們的綠能建置狀況,對風電綠能建置一籌莫展的我們如坐針氈,希望政府方面能稍以同理心理解。」力麗集團旗下力寶龍副總經理詹明朗面對被砍單的壓力,焦急地說明綠電缺口困境。

 

原來,歐美消費者環保意識高,讓多數歐美品牌客戶,跟著要求供應商需事先承諾在2025年及2030年的階段性綠電建置與減碳排量,並於每年不定期前來稽核供應商的減排成效,若成效不彰就可能砍單。

 

因綠電取得亮紅燈,力麗集團旗下紡織事業部門遭客戶質疑無減碳誠意,陷入掉單危機。(照片來源:擷取自力寶龍網站)

 

中小企業綠電取得不易遭客戶質疑「沒誠意」  掉單風險增

 

「去年底就有歐洲某大品牌商來台,特地要我就2025年階段性的減碳實績做報告,但礙於綠能設施的建置仍無具體成效,雖然我極力解釋在台灣要籌設風電,手續繁瑣及審查嚴格,在時間上非常漫長,但歐洲人無法理解,認為這是供應商在淨零碳排的誠意不足,因此編造出的藉口。」詹明朗面對歐洲客戶的質疑,如同啞巴吃黃蓮一般。

 

與力麗有相同困境的企業不只一家,許多業者為了達成客戶要求的減碳目標,除了在廠房屋頂上裝滿太陽能板,有些甚至被逼著投入綠能產業,像是:台灣大哥大、鴻海、群創、東鋼等,都陷入「為了喝牛奶而養了一頭牛」的窘境。

 

對於企業為了要確保足夠綠電供給,不分行業都投入綠電產業,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直白指出:「如果打開水龍頭就有水喝,沒有和尚會想去鑿井挑水。問題是台灣綠能供給不足,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企業投入再生能源發電   林之晨:開水龍頭就有水喝,誰想鑿井挑水?

 

林之晨進一步解釋,國際上已有不少指標企業,將減碳列為採購的重要衡量,要求供應鏈廠商承諾加速百分百、或一定比例使用綠能生產產品,使得解決全台綠電的供給不足問題更為迫切,估算台灣綠電需求高達900億度,但目前供給量只有不到10%。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直白指出:「如果打開水龍頭就有水喝,沒有和尚會想去鑿井挑水。問題是台灣綠能供給不足,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照片來源:台灣大哥大提供)



儘管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但近年台灣經濟發展超乎預期、用電量大增,因母數增加,使2025年綠電占能源配比2成無法達標,將延後至2026年10月完成,顯示台灣綠能發展困難重重。林之晨憂心表示:「若台灣沒有跟上這一波綠能轉型,將大大影響企業競爭力」。

 

針對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詹明朗解釋,在集團內各單位皆無擴充(成長)的情況下,綠電缺口年約5.2億度;若以2030年減碳80%的承諾來計算,缺口約有4.2億度。

 

儘管目前還有太陽能發電與離岸風電的選擇,但太陽能發電所需要的土地面積大且有日照時間的限制,對企業的電力需求來說僅為杯水車薪、緩不濟急;而離岸風力發電在時間點上無法趕上需求,且早就被大型企業「包走」,若技術相對成熟、設置時間較短的陸域風機環評加嚴,將使籌設程序更曠日費時。

 

綠電供應不足仍加嚴陸域風電環評條件  力寶龍副總:憂心因缺綠電流失商機

 

此次環保署命令修正6種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認定標準,加嚴陸域風機環評標準,從原本與建築物距離250公尺以下須做環評,加嚴至500公尺以下就須做環評。

 

 

台灣綠電應用協會創新綠能發展應用委員會召集人許嫺音指出,先前有許多陸域風電案,好不容易在耗時3年多後,一路過關斬將搞定饋線、台電、三軍、鄉長、村長、地主,終於走到最後關卡,卻因為環保署的命令可能要重新來過,「預估這次將影響約300MW到500MW的綠電供應量,此量能約等於台灣2021年進入自由市場再生能源電力的兩倍之多」。

 

詹明朗憂心忡忡地說:「今年如果再無進展,訂單就可能逐步被砍。若客戶轉向其他地區採購,對我們來說商機一旦流失,就不太可能回來了。」

 

若台灣引以為傲的國際品牌供應鏈,不是因為技術、產品品質或價格被挑戰,而是因為沒有足夠的綠電可用,導致客戶砍單讓公司營運逐年降產,屆時受影響的不會只有企業營收,就連國庫稅收也將大幅縮水。

 

環保署、經濟部回應如下:

 

環保署說明,這次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其中關於風機的條文,主要涉及陸域風機基座與最近建物應環評的距離,從250公尺加嚴到500公尺,其他陸域風機應環評的條件並未修改,太陽光電的環評標準也沒有變,依然是在重要濕地開發才需要。

 

環保署表示,此次修正,主要為能源局在2、3年前陸續收到彰化、雲林地區的居民抗爭,及部分立委、環團反應,認為隨著技術發展,風機將愈來愈大台,對環境影響也會變大,因此能源局在2020年發函建議環保署研議加嚴應環評的標準。

 

環保署指出,居民環團原建議應環評標準為1500公尺甚至更高,在正反意見下,環保署在經過搜集各國文獻、數據,及和主管機關能源局等研商後,認為500公尺是較為適宜的距離,並於2022年4月預告修正草案,最後於今年3月22日公告,均有依照法制作業程序,並非昨天預告,今天就發布。

 

經濟部能源局官員表示,以業者立場當然會希望能避免環評的程序,不過NGO、環團的要求其實更高,經濟部理解中小企業有綠電需求,也有努力在開發,綠電供應也一定足夠,只是業者需要的可能是價格相對便宜的綠電。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首先,去年7月已公告的「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標租太陽光電案場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媒合服務作業程序」,透過專案讓台糖、工業局的土地,分別就其太陽光電開發或招租案中,有3成的綠電要專賣給中小企業,並已全數標售出去。

 

標檢局說,目前各案場正陸續推動中,若一切順利,最快在2024年第1季會有案場完工,並開始釋出綠電給中小企業,專案整體每年將可供應中小企業約1.4億度綠電的需求,遠高於先前調查的需求1100萬度,標檢局也會持續向中小企業調查、宣導,絕對買得到所需綠電。其次,該局正在與專家學者研議公版的「綠電團購」(APPA,Aggregated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希望能在今年上半年提出草案,有助於促成再生能源買賣雙方的供需與交易。

 

標檢局表示,規劃中的公版APPA頗具挑戰性,因為必須有一定法規上的約束力,確保整的強度,但同時要維持一定彈性,吸引用電端的企業願意加入整合,盼儘早能推出後實施,促進綠電買賣雙方儘速媒合,滿足業者綠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