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旭能源27日宣布與台灣汽電共生公司簽署陸上變電站統包合約,建造920MW(百萬瓦)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陸上變電站。圖/沃旭能源提供
除了沃旭這樁聯貸案,據透露,去年七月籌組至今的海龍離岸風電聯貸案,總金額已從一千五百億元降至一三八四億元,但因規模太大,至今尚未完成籌組;由於海龍聯貸案的籌組攸關海龍二號的兩座風場,以及海龍三號風場,由於風場預計二○二四年併聯發電,因此資金需求迫在眉睫。
知情人士說,沃旭的最大股東是丹麥政府,擬透過現金增資入股的方式引進新的合作股東,合力開發位於彰化西北部的大型風場,而有別於其他離岸風電大股東頻頻轉手,沃旭和新股東都會出資參與和打造新風場相關的現金增資;至於新股東參與風場增資的一部分現金來源,也會透過這次的專案融資來籌募,將占這個專案融資規模的三至五成,其餘資金則會用來購置興建風場的機器設備等資本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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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旭能源在台灣參與的「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的第一階段離岸風場」總裝置量為九百MW,是沃旭在亞太地區建造的首座、也是規模最大的離岸風場,是政府二○一六年推動離岸風電政策以來,少數已開始發電的風場,沃旭下一階段要推動興建的是位於彰化西北邊新風場,預計最快二○二五年完成併聯發電。
金融圈人士指出,沃旭在二○一九年和合資者共同完成台灣首座商業規模的「海洋風電」離岸風場,沃旭是該風場持股百分之卅五的大股東,已有風場成功發電的經驗,加上沃旭已和台積電簽署廿年的供電契約,可說是保障風場長期收益的「票房保證」,相較於海龍的聯貸案,多家銀行對沃旭新的專案融資興趣相對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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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UDN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