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綠色和平樂見台積電投入屋頂光電案場的開發,並考量多元再生能源供給。然而,該如何在未來七年內補足大約60億度的綠電缺口,在2030年將再生能源由目前的10.4%增加至台積電公開承諾的40%,除了寄望在離岸風電的開發之外,更應該考慮開發時程相對較短且爭議較低的屋頂光電。
根據核研所彙整的臺灣屋頂光電裝置容量盤點,若不考慮建築屋齡和遮蔭,臺灣的建築物潛在可安裝的屋頂光電潛力容量高達54.7GW,換算下來一年可發電超過600億度,約為台積電目前用電量的三倍。若能妥善盤點這些潛力屋頂,透過新的模式來開發興建場外(off-site)綠電自發自用,將能幫助台積電在短時間內增加再生能源佔比。
此外,今年台積電ESG報告中提到的公益綠能計畫,台積電與再生能源業者合作開發弱勢機構屋頂太陽光電,目前已建置的七個太陽能案廠所生產的綠電透過台電躉購,並將躉購所得回饋給社福機構。這種做法確實有助增進ESG表現,但可惜也讓台積電停留在綠電生產者的角色,差關鍵一步就能成為綠電產銷者。
綠色和平建議台積電可參考2015年Apple在新加坡透過能源業者協助,於當地800多棟公宅屋頂興建太陽光電裝置的成功案例,將光電案廠綠電轉供給台積電自用。臺灣近年已有許多社會住宅完成興建並持續規劃中,依照政府規定社會住宅都需裝設屋頂太陽光電,值得台積電著手研究社會住宅屋頂光電發展綠電轉供的可行性。
台積電若能與政府協力破除小型屋頂光電案廠躉購限制,帶動更多的屋頂光電案廠投入綠電自由市場,擴大募集廠區周圍民宅屋頂供自發自用,甚至不設限將全臺屋頂納入考量,那無庸置疑地,台積電的使用再生能源比例將能在短時間內大大增加,更能加速帶領半導體產業的能源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