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再生能源發展議題時,「綠能占地廣」是綠能頗受爭議的部分,由於太陽能、風力發電等熱門再生能源的單位發電面積的表現比傳統的燃煤發電與核能低,因此開發一座綠能電廠,往往需要龐大的土地,對於土地面積有限的國家來說,較不友善。
以歐洲來說,如果要達成百分之百再生能源供電,雖然最具成本效益的是走太陽能加上陸上風電方案,但需要97,000平方公里的土地,約占歐盟總面積的 2%,該面積相當於葡萄牙的國土面積,占地面積相當可觀且不切實際。
太陽能與陸上風電都會改變地貌,除了會有環境生態疑慮,開發商也需要弭平人們對電廠的鄰避效應,其中陸上風機動輒幾十公尺,占地廣又顯眼,遠遠就看的到地上轟立而起的大型電風扇,葉片轉動、齒輪咬合的惱人噪音也難以避免,因此通常風場與太陽能電廠都建設在較偏僻的地方。
若是可以在既有設備發展綠能,或許就可以減少綠能發展在環境與占地的疑慮,畢竟綠能對土地並沒有「獨占性」,還有更多發展用途。對此德國國際前瞻永續研究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ustainability Studies)團隊認為,離岸風電、大型太陽能電廠與屋頂型太陽能都是不錯的前行方向,不管是單推還是多推,都可以將所需土地面積限縮在大約48,000平方公里,不到歐洲面積的百分之一。
根據這項研究,離岸風電的成本效益較高,可以將陸上土地需求降低50%,也僅僅提高5%成本,若用大型太陽能電廠或屋頂太陽能取代陸上風電,則會提高 20%成本,研究作者Tim Tröndle 表示,我們必須要好好面對土地面積問題,對此離岸風電與太陽能電廠能提供不少解方,能在最不影響成本的情況下減少土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