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勞工懷孕產檢假5日、配偶陪產假5日,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明定受僱者在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7天產檢假;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 ,雇主也應給予7日陪產檢及陪產檢假,薪資均照給,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