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五點四十分,南台灣的天空仍一片淡藍,一輛深黃色的幼兒園交通車,小心翼翼駛進建築物正門的車道停妥。十多位雙肩背著書包、臉上掛著五顏六色口罩的學生,扶著隨車教師的手依序下車,走進室內;唯獨一名女童蹦蹦跳跳地脫隊,奔向牽著機車在不遠處等候的母親懷抱。
現行勞工懷孕產檢假5日、配偶陪產假5日,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明定受僱者在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7天產檢假;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 ,雇主也應給予7日陪產檢及陪產檢假,薪資均照給,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