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議會15日三讀通過《連江縣光害管制自治條例》,成為台灣立法管制光污染的第一例,此條例針對特定區域內的光源照度與輝度、閃爍的燈光、大型光源加以管制。藍眼淚區域、馬祖特有的雌光螢棲地、觀星熱點都可能被劃入保護範圍,違反規範者若未在期限內改善,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