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不是誰的發明或專利,我們不過是在前人的努力之上,想要下場玩一盤實踐的可能。
就影響循環經濟之概念形成的重要思想學派而言,絕不侷限於Ellen MacArthur Foundation所提出的幾種學說,更早期的自然資源經濟學、環境經濟學(例如Ayres and Kneese, 1969; Commoner, 1971; Pearce and Turner, 1990等)、生態經濟學、及延伸性生產責任制(例如Lindhqvist and Lidgren, 1990)、創造分享價值(例如 Porter and Kramer, 2006, 2011)等,也都具有相當大的啟發作用,其原理原則也都成為發展循環經濟應予重視恪守的基礎。
一如「綠色經濟」的定義,文獻上關於循環經濟的定義也非常多,迄今未有一致性的共識。職是之故,欲有效落實循環經濟的終極目的,當務之急不在於費盡心思地去提出一個周延、完美的定義,而是真心瞭解、體會循環經濟的終極目的和特性,然後據以制訂必要的制度和法規,並研擬必要的推動策略和行動計畫。
10個循環經濟發展的戰略目的
參考歷來相關文獻後,我將發展循環經濟之目的總結歸納為十項如下:
1. 擺脫「線型經濟社會」的折耗與質損問題
2. 提升自然資本的使用效率
3. 提升企業競爭力,創造附加價值、工作機會
4. 調和價值鏈之各利害關係人的利益,改善供應鏈的績效與永續性
5. 促進負責任的消費結構與行為
6. 促進清潔生產、產業轉型、和企業共榮
7. 因應氣候變遷、自然資源折耗與價格震盪的問題
8. 支撐SDGs,確保至2050年有足夠的糧食與水資源
9. 誘發循環型技術的研發與創新
10. 誘發循環型商業模式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