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否認,近兩百年來的工業革命,的確帶給人類前所未有的進步和便利,但從「開採↓製造↓使用↓拋棄」的線性過程中產出的「廢棄物」,對生活環境所造成的汙染也是不爭的事實。有鑑於此,「邁向零廢棄」已經是許多先進國家的共識,將「廢棄物」用「被錯置」資源的角度來看待。
幾年來,國內外媒體多次報導肯定台灣「廢棄物回收率」超越五○%的成果,但是讚許的背後,我們可能掉入高回收率等於高效環保成果的迷思。我們需要實事求是,正視廢棄物的三個基本問題:定義、來源、去處。
一、定義:什麼是「廢棄物」?
某些製程中產出的副產品,礙於法規的認定,業者不但要花大錢請處理業者以「廢棄物」來處置,也因此失去了資源活化的商機,可以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因此我們需要「重新定義廢棄物」,鼓勵企業主動將其資源化與商業化。
二、來源:廢棄物的量與質?
不論是民生、農業或工業廢棄物,我們都需要知道這些廢棄物來自何處?出自於哪些企業和產業?總量多少?品質如何?含有哪些主要成分?如何被「製造」出來?
三、去處:廢棄物去了哪裡?是如何被處理的?
因為是「廢棄物」,因此「去化」是回收單位和業者的傳統處理思惟,但是往往令人擔憂的是,某些單位和業者可能並不具備有效處理的能力,導致「降級處置 Downcycle」甚至造成二次汙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