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氣候變化理事會在一份新報告中提出了一系列建議,旨在幫助丹麥實現2030年二氧化碳減排目標,並表示綠色轉型需要即刻發揮現有技術,並努力制定更長期的策略。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實施五年以來,面對全球暖化及國際氣候緊急呼聲,已顯不足。趕在2020年底,環保署及立委洪申翰分別在上週提出修法草案,今年將啟動修法程序。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法草案,環團發出聯合聲明提出五大呼籲,要求拉高氣候治理層級並確立部會權責,碳費設計須具充分減碳強度以落實氣候正義,考量人權衝擊,強化地方治理及資訊公開,以及增訂公民參與氣候管制。
美國於本月簽署了《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這項法案預計將解決美國當前碰上的通貨膨脹問題,並試圖減少更多的溫室氣體排放,被視為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氣候法案。然而若汽車製造商希望他們的電動車有資格獲得新修訂的聯邦稅收抵免,他們必須能夠證明使用電池的來源。而「電池護照」似乎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
立法院正在審查《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即將進入院會協商階段。民間學者今(27)日呼籲,為了達成2050淨零碳排目標,必須課徵比碳費還廣泛的「碳稅」,呼籲藉修法機會將碳稅明確入法,並於2026年開徵,預期更有助達成節能減碳、促進產業結構轉型。 學者表示,碳費因用途與收入受到限制,費率可能過低,導致缺乏減排的誘因與動機,且有可能讓人誤以為「只要付錢,就可以繼續排放」,碳稅則較具有一般性的管制誘導效果。
又來到《簡明.碳辭典》系列,一篇文深聊一個碳名詞,國際最新趨勢不再混亂,聊時事,秀常識兩相宜。 氣候法已三讀通過,在今年可以預見的未來即將由高排碳的企業開始徵收碳費,並且在可以預見的未來,產業鏈中的中小企業也即將面臨海內外各種碳盤查、碳減量的壓力。 這個情況中,最常聽到的是「客戶問我說」。客戶問我說「有沒有做碳盤查?」,客戶問我說「能不能先填一下這個碳足跡表單?」,客戶問我說「你們家材料是否比另一家碳足跡更低」? 「客戶問我說」就像是一個傳話遊戲一樣,一個問一個,直到傳透了整個供應鏈,從最下游到最上游。 台灣的企業該如何玩好這場傳話遊戲?第一步當然是先做好自身的「碳盤查」,清楚計算自身的碳排放量。 而完成盤查之後,作為減碳策略的一種,公司永續部門可以考慮引入碳管理重要手段:「內部碳定價」策略。
《氣候變遷因應法》今(2023)年2月公布施行,但攸關行政能量的《環境部組織法》草案仍在立院審查。環保署今(27)日表示,為提前擴充氣候工作政府量能,將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率先成立「氣候變遷局」。組織由原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改制,人力由48名擴增至88名,優先目標為訂定12項氣候法關鍵子法,並規劃碳費徵收。
環保署上月底宣布將於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成立氣候變遷局,但今(18)日宣布廢止氣候局規劃,改成立氣候變遷署籌備處。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為避免機關多次組織變動,決定不成立氣候局,改設籌備處,希望銜接環境部組織改造一步到位。 環境部組織改造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有機會在本會期通過。根據組改規劃,環境部未來將新設氣候變遷署。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將專責訂出《氣候法》12項優先子法,其中關鍵的碳定價及費率,預計最晚明年2月中提出。
《氣候法》今年2月上路,環保署已全數提出首波三子法草案,將在8月前召開研商會,徵求各界意見。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業者透過「自願減量專案」申請碳權,須通過審查以確認符合國際減量原則。碳盤查及查驗則首次納入違規處罰情形。而針對環評增量抵換,過去僅為建議性質,未來須強制依法抵換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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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灣ESG永續基金排名」是以台灣金管會「ESG基金專區」內認可的國內外ESG基金,為評比的主要母體,再依各基金每周的績效表現,進行排行。
2.依目前市場狀況,同一支基金之下又會區分不同級別,本排行只取同一基金下績效表現最佳的級別,進行評比,其他級別,則忽略不計。
3.其他條件:晨星永續投資評等(Morningstar Sustainability Rating),是針對該基金過去12個月以來的表現決定。
4.50強排名每周會以周績效高低變動。